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甘肃局出台七项措施强化冷链邮件快件疫情防控工作

甘肃局出台七项措施强化冷链邮件快件疫情防控工作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0 08:50:16  来源:甘肃省邮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1100
核心提示:为坚持和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前,甘肃局出台七项措施,强化冷链邮件快件疫情防控工作。未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不明来源的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寄。确需收寄的冷链食品,必须向交寄人索取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预防性消毒证明或国内原产地证明。
     为坚持和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前,甘肃局出台七项措施,强化冷链邮件快件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定力。倍加珍惜抗击疫情斗争的宝贵经验和重大战略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及时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疫情防控最新决策部署,树立疫情防控必须“万无一失”,“一失则万无”的危机感、紧迫感。
 
    二是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关注国内特别是省内疫情发展变化新动向,学习掌握疫情防控有关技术要求和工作规范,通过书面统计和实地核实,深入实际摸清全省寄递企业冷链业务、特别进口冷链业务运营情况,在全面掌握经营主体、来源渠道、检疫消杀、流量流向、全程管控、应急措施等信息的基础上,有的放矢抓好精准防控。
 
    三是密切协作,全面防控。通过压实经营冷链业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邮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主动协同地方联防联控,实现对冷链寄递服务不漏一件全流量、不缺一环全过程、不松一刻全天候、不落一人全范围管控。主动对接地方疫控部门,将冷链寄递服务纳入疫情监控和新冠病毒核酸抽检范畴。
 
    四是限制收寄,管住源头。明确要求各寄递企业,未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不明来源的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寄。确需收寄的冷链食品,必须向交寄人索取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预防性消毒证明或国内原产地证明。
 
    五是堵塞漏洞,管好运输。明确各寄递企业加强运输环节,特别是外包运输环节管控,督促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车辆业主和驾驶员,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预防性消毒证明,无相关证明不得运输。
 
    六是专人专责,安全处理。冷链邮件快件应实行专人收投、专车运输、专人专区处理,相关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着长袖橡胶手套,有条件的着防护服,每次作业完毕洗手、消毒。处理场地、运输车辆、接驳工具、冷链邮件快件周转装具等定期消毒,废弃包装妥善处理。
 
    七是群防群治,依法防控。发现邮件快件检测结果阳性的,应按疫控部门要求及时做好无害化处理,以及场地封闭和相关人员隔离等工作。面向广大消费者作好寄递渠道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不要网购或非正规渠道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对于邮政管理部门和寄递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