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半山区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设施投入问题
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一是强化政策引导。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引导各地推进技术集成和装备升级,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各地优化结构布局、提升技术装备、培养人才队伍、强化扶持政策,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二是搭建平台载体。2018年起,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扶持全国552个主导产业突出的镇(乡)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认定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62个,带动省、市、县建立各类农业产业园1000多个。通过农业产业强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引导加工企业重心下沉,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中心镇和物流节点设立加工厂,带动农民就近就业,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三是优化金融服务。2019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重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重要特色农产品原料收购环节的信贷支持。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涉农贷款余额1.66万亿元,农发行涉农贷款余额4.83万亿元。
二、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
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截止2019年3月,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19.4万家,成立联合社1万多家。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健全法律法规。2017年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法对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开展试点创建。2018年,农村农村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培育发展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同时,会同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目前国家示范社超过8000家,县级以上各级示范社超过18万家。三是加大政策扶持。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99亿元,支持各地发展农民合作社,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带动能力。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主食加工,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关于培育农产品品牌问题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培育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农业品牌。一是强化工作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将2017年确定为农业品牌推进年,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工作会,部署品牌建设重点工作,指导各地大力推进品牌建设。二是开展品牌推选。利用各类农业展会、品牌大会等平台开展品牌推选。2016年,推选出100个名优果品区域公用品牌,2017年推选出“中国十大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中国优秀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建立“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三是加强品牌宣传。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农业展会,举办“省部长推介品牌农产品专场”“我为品牌农产品代言”“乡人乡味——全国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大型公益活动,宣传推介地方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四、关于培养农村专业人才问题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人才要素,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农业农村部印发《“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引导构建党委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市场力量和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截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70.9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国新型职业农民突破1600万人。二是加大政策扶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享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出台相关细化政策,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培育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45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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