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农质〔2020〕256号)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农质〔2020〕25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18 14:37:39  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579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用农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在总结全省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将试行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青农质〔20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1-01-18 生效日期 2021-01-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西宁、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州农牧(农牧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管局,厅局机关相关处局、厅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用农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在总结全省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将试行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