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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应急规〔202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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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21 13:44:43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3640
核心提示:现将《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鄂应急规〔2021〕4 号
发布日期 2021-03-25 生效日期 2021-03-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附录: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2.风险基准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公示牌、 安全警示牌和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设置规范及 参考样式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
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记录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现将《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25日
 
 地区: 湖北 
 标签: 应急管理 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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