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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一带一路”办〔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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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29 14:37:49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576
核心提示:《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4月2日全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陕“一带一路”办〔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4-29 生效日期 2021-04-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4月2日全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共建“一带一路”总体部署,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聚焦大项目、大平台、大通道、大数据建设,持续推进“一带一路”五大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特制定2021年度工作要点。
 
  一、全面提升交通商贸物流中心开放能级
 
  1.加快建设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加快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示范工程项目、临港产业园(一期)等项目建设,完善西安国际港站铁路综合物流中心功能设施。推进西安铁路口岸和综合保税区一体化发展,纳入全省“智慧口岸”建设体系。吸引全国跨境电商货物聚集,开行跨境电商专列,建设中欧班列全国跨境电商集结中心。积极拓展周边合作省市,持续做好“+西欧”集结班列组织工作。发挥各市(区)资源禀赋,携手做好陆路国际联运大通道的货源组织,助力“陕西制造”和“陕西智造”走向世界。实施中欧班列“税收服务直通车”项目,推广税收“订单式”精准服务新模式。谋划建设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积极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引导优势资源集聚。(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西安海关、中铁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加快建设西安国际航空枢纽。全面落实《西安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高质量推进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稳妥推进国际客货运航班有序恢复。推动西安临空经济示范区、咸阳临空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国际邮政快递枢纽集群建设,发展全货机运输,推动航空物流全产业链发展,促进航空物流业转型升级。支持西北国际货航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西安市政府、咸阳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
 
  3.完善优化路网布局。推进“米”字型高铁网建设,在建规模超过600公里,加快西延、西十、西康等高速铁路建设,推进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延榆鄂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全年建设高速公路规模超过1000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6300公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铁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推动外经贸转型发展。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新建省级特色外贸出口基地5个,争取获批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示范地、重点承接地。落实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壮大外贸主体队伍,力争年底前有实绩的外贸主体突破4000户。支持企业在境外重点区域建设“海外仓”和“陕西商品展示中心”。持续推动出口转内销。〔省商务厅、西安海关、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5.推进开放平台创新发展。加快省内综合保税区资源优化整合,支持陕南、陕北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力争将延安、榆林航空口岸开放工作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办好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杨凌农高会等品牌展会,积极申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框架下的高级别会议。结合举办2021年迪拜世博会中国馆陕西日活动,办好“一带一路”陕西特色商品展览会。〔省商务厅、省委外办、省贸促会、西安海关、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扎实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中心有序发展
 
  6.建好境内国际合作园区。指导有条件的开发区创建国际合作产业园,结合本地产业特色、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引进国际化资本、技术、人才、项目等资源要素,逐步扩大外资利用规模,加快外向型产业聚集。加快建设西安经开区“一带一路”中欧国际合作产业园、陕西航空经开区国际通航产业园、榆林经开区中日化工新材料国际合作产业园、汉中经开区中日现代中医药产业园,持续推进中俄丝路创新园、中韩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7.稳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积极培育隆基马来西亚光伏产业合作区。不断提升哈萨克斯坦爱菊粮油工业园发展质量。支持引导省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入驻中白工业园等境外大型综合园区,形成海外产业聚集。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领域,积极指导企业加强与央企深化合作,利用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等优势“借船出海”,实现互利共赢。〔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外办、省国资委、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8.有序推进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合作的协同工作机制、对外投资风险评估机制和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发挥陕鼓核心技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优势,持续扩大海外业务。做好陕建集团马来西亚综合磷化工项目后续工作。鼓励省内优势企业积极探索第三方市场国际合作新模式。(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积极拓展科技教育中心合作领域
 
  9.建设高质量国际创新合作平台。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省内产学研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组织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加大对西北大学“地质环境与丝路文明国际联合实验室”指导力度,争取在我省布局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支持省内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加快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强国际合作,共建科技创新联盟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0.开展多层次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举办中俄科技创新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组织农业技术培训等活动。依托现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围绕重点领域,部署一批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进省“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语言服务人才培养中心建设。〔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1.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统筹省内高校教育资源,依托现有各类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提升合作交流质量,做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陕西品牌”,不断提升“留学陕西”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一带一路”职教联盟和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发展,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省教育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四、持续深化国际文化旅游中心建设内涵
 
  12.办好文旅对外交流活动。办好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第七届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第六届“一带一路”媒体合作论坛。结合十四运会暨残特奥会,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唱响“文化陕西”和“了解中国从陕西开始”的品牌形象和宣传口号。办好部省合作框架下(中国·尼泊尔)系列活动,以各类线上活动为主开展交流合作。创新对外宣传,开展“云游陕西”等宣传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外办、省广电局负责)
 
  13.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交流。积极配合参加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外事、经贸、文旅活动和项目。积极参加英国伦敦国际旅游交易会、韩国首尔国际旅游博览会、中日韩及中俄蒙旅游部长会议等区域性重点会议活动。办好中国陕西·日本京都书画联展、中国陕西·日本学生书法联展、中日友好皮影演出和展览等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办、省商务厅负责)
 
  14.推进文化遗产领域交流合作。拓展与丝绸之路南亚廊道国家的合作,持续做好缅甸他冰瑜寺文物修复项目,加强与新加坡在文物保护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精品文物外展项目,做好赴罗马尼亚明代金器展和香港引进展等工作。以陕西省丝绸之路考古中心为主体,开展中亚境外考古工作。发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匠联盟”影响力,推进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省文物局、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办负责)
 
  五、稳步提升丝绸之路金融中心支撑作用
 
  15.强化政策支撑引领。持续推动《西安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实施。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陕西“走出去”企业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组织在开展贸易、投资时更多地使用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主要货币。做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数字货币等试点工作。(西安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负责)
 
  16.持续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业机构开发契合“一带一路”客户需求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对风险可控的项目应保尽保。鼓励陕西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陕西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组织加强产业合作,提升区域产业配套和综合竞争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负责)
 
  17.加快重点平台和项目建设。推进中欧班列长安号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丝路(西安)前海园,打造金融改革创新高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西安市政府负责)
 
  六、拓展国际合作新领域
 
  18.建设健康丝绸之路。积极参与国际抗疫合作,以“快捷通道”为基础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为双方往来创造安全便捷条件。推动中医药“走出去”,开展中西医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快中国·瑞士中医药中心(日内瓦)建设,以西安中医脑病医院为主体,建好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拓展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际诊疗与康复中心中医药服务业务。(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外办、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9.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组织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重点加强与欧洲国家在数字技术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发挥华为、中兴等龙头企业西安研发中心优势,聚集比亚迪、华勤、龙旗等重点企业,推进智能终端及设备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分级分层推进省内数字经济示范区、示范园、示范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西安、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七、抓好试点示范
 
  20.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持续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认真贯彻实施《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及时总结评估各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多层次、多路径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水平,推动特色产业与新兴产业聚集发展。深化区域协同开放,实现平台、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深度合作,扎实推进6个协同创新区建设。〔省商务厅、各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1.推进西安“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用好在自贸试验区实施律师制度改革创新等政策措施,探索创新国际商事争端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解决新模式,提升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水平。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首个国家级硬科技创新示范区。支持西安市组建“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城市联盟”,与文化和旅游部加强“部市合作”。(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外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贸促会、省科技厅负责)
 
  22.高质量建设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围绕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业科技需求,推进农业领域技术交流合作、技术教育培训、技术示范推广、贸易和产能合作等方面务实合作。加快建设上合组织现代农业交流中心、农业技术实训基地、种业科技创新合作中心等重点项目。持续推进中乌、中哈等海外农业园区建设,探索海外订单农业运营模式,构筑跨境农产品产业链。(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外办、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负责)
 
  八、强化保障服务
 
  23.加强统筹协调。印发实施《陕西省“十四五”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建设内陆开放高地规划》。持续完善陕西一带一路网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政策解读和建设成果宣介作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24.抓好重大项目。建立健全“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用好境外重点项目信息库,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持续提升国际产能合作水平。(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25.强化风险防范。完善省“一带一路”建设风险防范机制和安全保障小组运行机制,统筹做好“一带一路”境外安保、海外公民领事保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持续完善涉外疫情应对快速反应机制。统筹推进经贸摩擦预警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26.加强沟通协作。各成员单位按月向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建设成效、反馈重大问题并填报工作要点台账。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地区: 中国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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