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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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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30 14:11:05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2209
核心提示: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外疫情仍在扩散蔓延,一些周边国家疫情急剧恶化、新增病例屡创新高,境外输入压力较大。随着“五一”假期临近,居民外出、旅游、休闲、购物等需求将大幅增加,各地商场、超市、饭店等经营场所将迎来客流高峰,商贸领域疫情防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旅游出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2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4-29 生效日期 2021-04-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外疫情仍在扩散蔓延,一些周边国家疫情急剧恶化、新增病例屡创新高,境外输入压力较大。随着“五一”假期临近,居民外出、旅游、休闲、购物等需求将大幅增加,各地商场、超市、饭店等经营场所将迎来客流高峰,商贸领域疫情防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旅游出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2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守防疫底线,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疫情防控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压实主体责任,在当地政府及联防联控机制指挥下,扎实做好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重点经营场所和大型活动现场,加强排查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配合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工作无缝衔接,发现问题迅速稳妥处置,并及时上报。
 
  二、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要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防控指南,针对近期客流量大幅增加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商场、超市、购物店等要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餐饮单位要落实防控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要督促企业备足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和检测用品,加强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执行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要求,控制客流密度,严防疫情发生。
 
  三、切实做好促消费活动防疫工作
 
  5月份将举办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各地要切实做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双品网购节、中华美食荟、老字号嘉年华等系列重点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要全面评估、科学预判活动中的防疫薄弱点和风险点,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要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人员总量控制、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保持安全距离等各项防疫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疫情防控不出疏漏。
 
  四、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要加强促消费活动安全管理,摸排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压实活动主办方和参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防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购物中心、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强化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做好形势分析研判。要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加强货源组织,合理增加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备货量,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商务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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