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市监发〔2021〕38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市监发〔2021〕3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02 17:24:08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98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通知》等要求,实施省局“225战略”规划,扎实推进四川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总结推广前一阶段监管工作实践,固化有效工作机制,推进食品经营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市监发〔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06-02 生效日期 2021-06-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关于印发“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材料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现将《“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通知》等要求,实施省局“225战略”规划,扎实推进四川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总结推广前一阶段监管工作实践,固化有效工作机制,推进食品经营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问题导向、点面结合、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通过长期、定期开展“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监管执法行动,着力解决当前食品经营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激发公众参与热情,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省餐饮行业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水平,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时间及频次。自2021年6月起,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乡镇(街道)监管所每周开展1次。市、县、乡(镇)可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检查对象。“周三查餐厅”检查对象侧重于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网红餐厅”,连锁餐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经营者,学校、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寺庙等单位食堂,旅游景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入网经营者线下实体店,以及各途径收集到的被投诉餐饮服务单位。“周四查市场”检查对象为食用农产品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

    市(州)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市、县、镇(乡)分级检查清单。

    (三)检查内容。重点突出标准规范和过程管理,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等,对经营主体进行全部或重点项目检查。监管所主要对经营主体资质、环境卫生、索证索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长江禁渔、非洲猪瘟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群众关注热点,激发公众积极参与。突出“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的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性,积极推行“你点我查”活动,通过网络投票调查、网友留言、来电来信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检查名单,由公众点名想查的餐厅、市场。也可根据掌握的突出问题拟定检查备选名单,现场由人大代表或网友代表随机抽取。采取“视频+图文”直播形式公开监督检查过程,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实地监督检查,邀请媒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餐饮店、市场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报道。各市(州)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视频+图文”形式直播活动。

    (二)以真查真罚促真改,实现监督工作有效闭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农贸市场开办者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食品安全自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

    每次监督检查,都要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等信息,检查结果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对检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当场启动执法程序,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立案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核查和“回头看”,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全覆盖、真彻底、不反弹。

    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应采用快检手段,随机抽取重点品种如大米、猪肉、水产品等,快速检测重金属、瘦肉精、非法添加等问题。

    (三)深化以案释法,扎实做好定期查“后半篇文章”。要通过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多维度剖析案件,既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又在面上对食品经营单位形成震慑,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所属宣传阵地作用,在网站、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门户网站等平台开展分众化、精准化传播,每季度在媒体上要有一次宣传活动。行动前进行预热宣传,行动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行动后宣传直播情况和消费者反响。在全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周、质量月等重要时段,大力宣传活行动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的重要抓手,是强化一线监管、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也是展示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推进社会共治的重要窗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行动达到预期目标。

    (二)统筹安排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与疫情防控、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专项整治、“餐饮服务培训年”、每年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核查、“打非断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工作部署到位。

    (三)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强化监管与执法衔接、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行动中发现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违法行为,要移交具有管辖权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对屡教不改、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对因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改进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数据统计表(附件)于每季度末25日前报送(遇节假日提前);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主流媒体宣传链接等)于每年度10月30日前报送。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检查发现的问题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有关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绩效考核。

    联系人:陈海华   联系电话:18280000579

    邮 箱:scspjy@163.com

    附件:    “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行动数据统计表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