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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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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15 10:26:18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821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1号
发布日期 2019-05-09 生效日期 2019-05-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3-04-10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相关法规: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废止依据: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19年第74号等8部公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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