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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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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22 10:44:36  浏览次数:7479
核心提示:5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包括:在从事食品流通专门销售工作*时,可将住宅建筑用作营业场所等。*不是自主生产,而是将自己的商标贴在委托生产企业等生产的食品等产品上,再进行流通、销售的营业方式。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①可将住宅建筑用作食品流通专门销售工作的办公室。②允许食品检查室和卫生用品检查室共同使用。③食品、畜产品的HACCP认证、变更手续费运营标准单一化。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总理令第1702号
发布日期 2021-05-27 生效日期 2021-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5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包括:在从事食品流通专门销售工作*时,可将住宅建筑用作营业场所等。*不是自主生产,而是将自己的商标贴在委托生产企业等生产的食品等产品上,再进行流通、销售的营业方式。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①可将住宅建筑用作食品流通专门销售工作的办公室。②允许食品检查室和卫生用品检查室共同使用。③食品、畜产品的HACCP认证、变更手续费运营标准单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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