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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市级许可事项的通告 (2021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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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15 14:37:27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10
核心提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化妆品生产许可受理和发证环节等下放各区市场监管局,并规定了申请人向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的方式。
发布单位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1年第16号
发布日期 2021-07-15 生效日期 2021-07-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的通知》(沪府规〔2021〕4号)《关于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指导意见》(沪府规〔2021〕5号),为落实“一业一证”改革全市推广和“两个集中”(企业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要求,现将部分市级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各区市场监管局。

一、市政府文件要求下放的许可事项和环节

2021年7月15日起,新申请的下列许可事项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市药监局已受理的申请仍按原流程办理:

1.科研、教学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对照品)以及医疗用毒性药品审批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

2.非药品生产企业《咖啡因购用证明》审批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

3.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受理、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并且实施告知承诺制,允许申请人选择一般流程或告知承诺流程申请该许可。

4.化妆品生产许可受理和发证环节。

二、向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按照“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municipalDepartments/SHSPSH)上公示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的途径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仍按原途径提交。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上述许可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原则上仅接受线上申请。

2.邮寄提交。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地址见附表。

3.现场提交。申请人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或申领纸质证件。

特此通告。

附件:各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附件:

各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序号

区市场监管局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1

浦东区市场监管局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企业服务中心二楼51-80号窗口

2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

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巨鹿路139号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01-C10号窗口

3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7号窗口

4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01-A18号窗口

5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

6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01-A45号窗口

7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A9-A15号窗口

8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

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A26号窗口

9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场准入单一窗口1-33号窗口

10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

闵行区沪闵路3688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108室

11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03-A16号窗口

12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A区31-32号窗口

13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注册许可4号楼一楼综合大厅综合窗口A02-A14号窗口

14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01-14号窗口

15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上海市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A幢3楼企业服务大厅A332号窗口

16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区综合窗口50-64号窗口

17

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11号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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