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 (第24号)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 (第2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06 16:59:49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72
核心提示:为落实“人物同防”要求,进一步强化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筑牢外防输入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进一步强化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闭环管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文号 第24号
发布日期 2021-08-06 生效日期 2021-08-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落实“人物同防”要求,进一步强化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筑牢外防输入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进一步强化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闭环管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全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进行优化调整,即日起未列入本通告名单的冷库,不再接受首次进入我市的进口冷冻食品入库预约。

二、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冻食品,货主应提前按要求向各集中监管仓预约(可通过电话、微信、进口冷冻食品溯源管理平台等方式)。

三、集中监管仓直接接触进口冷冻食品的搬运、叉车、保洁、消毒、采样等作业人员工作期间落实集中居住措施,实行工作场所与集中居住地之间“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四、集中监管仓直接接触进口冷冻食品的搬运、叉车、保洁、消毒、采样等作业人员严格实施高频次核酸检测。集中监管仓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不得上岗作业。

五、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闭环管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各集中监管仓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措施和员工个人防护,确保集中监管仓高效规范运行。

六、我市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除本通告外的有关事项,继续按《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第12号)执行。

广州市优化调整后集中监管仓名单:见附件。

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名单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附件

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名单

序号

辖区

公司(仓库)名称

地  址

预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白云

广州安得利金盘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大源南路1号

陈小姐  15989163182

2

黄埔

广州市澳兴冷链供应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州保税区保环东路103号

陈仲荣  13924203432

3

番禺

广州市保满商贸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989号之7-101

彭敏涛  13802842808

4

番禺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银隆仓库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市广路大罗新厂区

陈  晖  13960713693

5

南沙

广州海新冷冻仓储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龙穴大道中125号

黎淑霞  13501480138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76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574)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861) 其他法规 (533)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90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