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修改单(2021.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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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6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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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7-15 | 生效日期 | 2021-07-1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检验检疫,进出口 | |
备注 | 7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发布了第2021-62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完善船舶散装进口农产品进口前的进口申报办理程序。2、根据《食品法典》中全面修订的残留农药试验方法,修改相关条款。3、对不合格后重新进口的进口食品等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检查。4、初次精密检查的农药检查项目为65种,根据不合格履历等情况,将其调整为69种。5、增加食药部部长认可的已确认安全性的食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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