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公告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20 16:11:31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00
核心提示: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5号),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发布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8-20 生效日期 2021-08-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5号),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一、《中央层面设定的涉农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版)》(见附件1),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共涉及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事项35项,涉及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42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5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32项。

二、《北京市设定的涉农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版)》(见附件2),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共涉及事项1项,改革方式为优化审批服务。

三、《中央层面设定的涉农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见附件3)在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属的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内施行。共涉及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事项7项,涉及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8项,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其中“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等3个事项已于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农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版).doc

   附件2:北京市设定的涉农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doc

   附件3:中央层面设定的涉农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doc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