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1〕20号)(以下简称《意见》),分6个部分共27项内容,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有关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重要意义
畜牧业是青海省特色优势产业,在全省保生态、保供给、保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省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改革持续深入,有效促进了农牧区和农牧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青海省农牧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环境和生态问题依然突出,畜牧业整体发展步伐不快、效益不高、支撑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突出。
我们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全面准确地把握国办下发的《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青政办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牦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藏羊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同时积极和各类涉农“十四五”规划进行衔接,确保本《意见》各类建设举措合拍共振。
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要,是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助推农业现代化的有力抓手,要想方设法把传统优势发挥出来,立足青藏高原特有的产业优势,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畜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强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建设,推进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全力促进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由6部分27项工作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3个方面。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五四”战略、“一优两高”“乡村振兴战略”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确保到2030年,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的青海高原特色现代化生态畜牧业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绿色发展。二是坚持市场主导。三是坚持防疫优先。四是坚持政策引导。
(三)预计实现目标:到2025年,全省畜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绿色有机畜牧业发展取得实效,畜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稳步提升。全省肉产量达到40万吨,牛、羊肉实现自给,猪肉、牛奶和禽蛋自给率保持在70%以上,农区规模化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全省高原特色现代生态畜牧业道路基本形成。
第二部分是构建高原特色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包括6个方面。
一是重点抓好畜禽良种,构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体制机制;二是做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三是增强现代产业理念,推进畜牧业供给侧改革;四是突出挖掘饲草料资源,建设现代饲草料生产体系;五是加强配套机械化装备,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六是加强养殖主体培育,促进高原现代养殖生产。
第三部分是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包括5个方面。
动物防疫工作与养殖业的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们身体健康关系十分密切,尤其是近年在我国爆发的非洲猪瘟,给青海省养猪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不能忽视动物防疫体系的完善问题。青海省将按照《意见》要求,重点从防疫管理水平、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防疫主体责任制度、防疫工作重点、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保障高原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是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包括5个方面。
屠宰加工和流通环节一方面与养殖生产连着,另一方面紧密与广大消费者联系,在整个畜牧业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我省将按照《意见》要求,从加工、冷链、品牌、信息和市场五方面推进提升畜禽屠宰产业竞争力。
第五部分是建立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体系,包括3个方面。
针对环保、土地等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的困难局面,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意见》着重从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绿色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三个方面推进。
第六部分是强化对高原特色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保障服务,包括5个方面。
重点从落实市州长负责制、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和市场调控、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三、创新举措和政策亮点
《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的决策部署,突出做好与《国办意见》内容相衔接,同时,结合青海省实际,提出了各项指标要求,明确了青海省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的产业发展的“三大体系”方面重点工作,切实以“强六抓五重五促三”工作措施为抓手,强力推进全省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方面,提出了“青南地区主要发展牦牛产业,突出打造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绿色有机牦牛肉;环湖地区主要发展藏羊养殖,推进生态牧场等健康示范场建设,突出打造优质藏羊肉;东部农区以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家禽规模养殖为主,突出养殖工艺水平提升;柴达木地区以循环畜牧业为主线,突出发展肉牛、肉羊产业,适当承接生猪产能转移。”
二是在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方面,提出“推进优质饲草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推广青贮玉米、燕麦草等品种,开发芫根、农作物秸秆等饲料资源,建设标准化种植生产基地,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牧区树立“避灾畜牧业”理念,建立饲草料储备库体系。建设饲草料原料营养数据库,试点建立饲料质量评价体系。开发牦牛、藏羊专用饲料。”
三是在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方面,提出“制定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集成配套。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加大畜牧机械补贴力度。组建全省畜牧业装备协会,研发推广适宜的新设施新装备。”
四是在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方面,提出“指导帮扶农区中小养殖户,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推进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股份制改造,培育和规范家庭农牧场,培育一批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依托农牧业科技创新三级平台,充分发挥省级涉牧技术单位推广职能,完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构建新型技术服务体系。”
五是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提出“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力度,鼓励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未设置排污口的养殖场(户)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制定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地方标准并形成主推技术,鼓励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有机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