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湘环发〔2021〕19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湘环发〔2021〕1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31 11:38:08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77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环人事〔2020〕1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6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布单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湘环发〔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07-31 生效日期 2021-07-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6-07-31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环人事〔2020〕1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6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13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4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253)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771) 其他法规 (52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