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沪市监综合2021061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沪市监综合2021061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13 16:52:45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11
核心提示: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综合20210611号
发布日期 2021-12-13 生效日期 2021-12-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经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同意,现将《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