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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修订印发《上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的废止公告 (沪粮公告〔20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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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16 17:19:09  来源: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571
核心提示: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关于修订印发《上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沪粮法〔2017〕44号)
发布单位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沪粮公告〔2021〕1 号
发布日期 2021-12-16 生效日期 2021-1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沪府令17号),按照本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予公告。

附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修订印发《上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沪粮法〔201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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