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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江西米粉竞争力和附加值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2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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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29 13:39:21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91
核心提示:到2025年,培育3-5个国内外知名的米粉餐饮连锁企业和预包装米粉品牌,打造1-2条全国知名的特色米粉美食街区,将中国米粉节打造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力争实现江西米粉全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
发布单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赣府厅发〔2021〕45号
发布日期 2021-12-18 生效日期 2021-12-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江西米粉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做大做强江西米粉产业规模,加快提升江西米粉竞争力和附加值,推进江西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小米粉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促进商贸消费升级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大做强江西米粉产业,扩大江西米粉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效提升江西米粉竞争力和附加值,为进一步释放商贸消费潜力、提升商贸消费水平,助推江西打造成为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培育3-5个国内外知名的米粉餐饮连锁企业和预包装米粉品牌,打造1-2条全国知名的特色米粉美食街区,将中国米粉节打造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力争实现江西米粉全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集群发展工程。

1.延长米粉产业链条。鼓励各地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米粉产业园,引进生产、研发、检测等企业或机构,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房等问题,促进江西米粉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江西米粉“中央厨房”和集中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构建集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运营体系,提升江西米粉全产业链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改造一批”原则,加大对米粉生产经营小作坊规范监管,促进米粉企业规模化发展。培育行业“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支持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米粉企业做优做精,打造畅销产品和大单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米粉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鼓励米粉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各级政府按规定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米粉餐饮企业加快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培育大型米粉餐饮龙头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特色米粉美食街区。建设1-2条汇聚全国各地特色米粉品牌的米粉美食街区,推动各种消费业态融合发展,打造米粉消费的网红打卡地、高品质特色美食街区。鼓励各地特色美食街区增加米粉美食品类供给,突出江西米粉特色,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的米粉美食消费场景。(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

4.推广江西米粉品牌形象。加大江西米粉品牌推广提升力度,支持优秀米粉品牌进入“赣鄱正品”体系,重点推广南昌米粉、安远三鲜粉、鳜鱼煮粉等一系列知名度高的特色米粉品牌。推广使用江西米粉统一标识,打造江西米粉美食榜,不断提升江西米粉知名度、影响力。鼓励更多米粉企业推行“区域品牌+产品品牌”的双商标模式,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组织化程度,做大做强公共品牌。(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江西米粉走出去。支持米粉餐饮龙头企业在全国布局江西优势特色米粉旗舰店、连锁店,重点支持企业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开设有品牌、有规模、有示范效应的门店,提高江西米粉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米粉研发创新。支持米粉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对接合作,创新生产工艺,研发鲜湿米粉预包装产品、衍生产品,开发伴手礼系列产品,促进米粉产品多元化发展。鼓励米粉龙头企业推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引进转化智能装备、绿色包装、立体仓储、线上检测器等先进装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营销渠道拓展工程。

7.搭建米粉展销平台。高水平举办中国米粉节,组织全国米粉行业知名生产、经营企业参会参展,加强策划设计、展览展示、品牌营销、采购洽谈、投资合作,打造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全国性米粉行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江西米粉生产、经营企业赴全国各地参展参会。(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推动米粉美食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大米粉文创产品开发力度,在速食米粉、酱料、餐具的品类设计、包装等方面融入当地文化和江西特色元素。鼓励米粉企业在国内外知名景点设立店铺,推进江西米粉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鼓励各地规划建设一批米粉博物馆和米粉文化产业园。(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拓宽线下营销渠道。组织米粉生产企业与连锁超市、便利店开展产销对接,推动米粉产品入驻连锁超市、便利店。支持米粉生产、加工企业进入江西优质农产品营销体系,推动米粉产品入驻品牌运营中心、品牌旗舰店、直营(加盟)店。支持各地特色米粉美食进商圈、景区、高铁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机关、企业、校园食堂。(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扩大米粉线上销售。指导优势米粉企业开设江西米粉线上销售专区专馆、品牌旗舰店,支持入驻“赣农宝”“天猫·江西原产地商品旗舰店”和“京东·江西农特产馆”等知名电商平台专区专馆,通过直播带货、内容营销、社区团购等方式扩大线上销售。培育线上米粉品牌,支持米粉餐饮企业开发适合线上销售品类,打造米粉消费“爆款”。(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支持米粉产品出口。积极引导米粉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各类线上线下展览会、对接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线下境外展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地方米粉品牌申报中欧地理标志,提升国际市场知名度和附加值。(省商务厅负责)

(四)实施食材供给保障工程。

12.建立米粉主料生产基地。培育和推广米粉加工型高产优质水稻品种,支持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抚州市等地培育打造一批特色米粉主原材料生产基地。构建“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原(辅)料基地+农户”的米粉原料供应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优质辅料供应能力。支持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等大专院校及米粉龙头企业开展特色米粉辅料研发。结合鄱阳湖小龙虾、鱼蟹和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吉安市等地牛羊特色产业,科学布局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辅料种养殖生产基地。(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原材料质量监管。引导和支持江西米粉原材料生产企业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加强特色辅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严把企业原材料检验,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标准建设工程。

15.加快标准质量体系建设。支持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抚州市等地制定当地特色米粉生产操作规范,培育发展江西米粉相关团体标准,并积极争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鼓励江西米粉相关企业提高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建立并完善江西米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规范种养、生产和经营行为。加大米粉类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指导企业规范使用自主商标。鼓励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优势企业建立健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米粉行业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强化预包装米粉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对预处理、生产加工、包装等各关键环节的管控,要求企业落实好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建立完善预包装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做好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强化米粉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过程。(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支持江西米粉产业发展会商机制,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积极研究协调解决米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协力提升江西米粉竞争力和附加值,促进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结合本地米粉产业特色和发展规模,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举措。(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财税支持。统筹整合现有财政资金,支持江西米粉品牌加大宣传推广,培育打造米粉美食特色街区,米粉餐饮企业规范使用江西米粉统一标识,走出去开设米粉餐饮连锁店和旗舰店等。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各大金融机构加大对米粉全产业链发展的融资支持。(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品牌推广。深入挖掘各地特色米粉历史文化,讲好江西米粉故事,拍摄制作米粉系列微电影、短视频和宣传片等。借助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元立体做好策划宣传,有力唱响“天下米粉看江西”宣传口号。(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院校、企业和行业商协会等各方面作用,深入开展米粉产业发展研究。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办、建设米粉相关专业,共同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加大米粉产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促进人才储备。(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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