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法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关于建立化妆品注册申请廉洁合规要求提示机制的通知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关于建立化妆品注册申请廉洁合规要求提示机制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1-04 09:31:50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浏览次数:4453
核心提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即日起对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在化妆品申报注册过程开展化妆品注册申请廉洁合规要求提示工作,申请人通过法人账号用户名登录“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办理特殊化妆品或新原料注册申请,在完成相关信息资料的填报上传提交前,系统将弹出《化妆品注册申请廉洁合规要求提示》,每个申请人均应进行一次阅知,并确认勾选相应选项。申请人阅知确认勾选后,视为已知晓化妆品注册申请廉洁合规要求,并遵守相关廉洁要求。
发布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2021-12-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化妆品注册申请人:

为加强化妆品注册申请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可能影响化妆品审评审批廉洁性和公正性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构建化妆品审评审批领域“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范化妆品注册申请行为,加强对化妆品审评审批工作的监督,推动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经报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即日起对化妆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化妆品申报注册过程开展化妆品注册申请廉洁合规要求提示工作,提示申请人在化妆品注册申请过程中了解并遵守有关要求及违反要求的后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通过法人账号用户名登录“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办理特殊化妆品或新原料注册申请,在完成相关信息资料的填报上传提交前,系统将弹出《化妆品注册申请廉洁合规要求提示》,每个申请人均应进行一次阅知,并确认勾选相应选项。

二、申请人阅知确认勾选后,视为已知晓化妆品注册申请廉洁合规要求,并遵守相关廉洁要求。

三、请申请人和化妆品生产研发单位对化妆品审评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中检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审评审批规定和廉洁纪律的,请及时向中检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10)53851356。

特此通知。

中检院

2021年12月31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7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31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785) 其他法规 (528)
推荐其他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9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