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6号)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16 14:49:13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2845
核心提示: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海关总署制定了《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6号
发布日期 2022-03-16 生效日期 2022-03-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3-04-02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2023年)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8号)

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海关总署制定了《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未列入对应名录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进行申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xls

海关总署

2022年3月1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233)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769) 其他法规 (52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