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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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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18 14:18:09  浏览次数:5764
核心提示:3月16日,据韩媒报道,3月15日,韩国发布了《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该修改单将于6个月后正式实施。加强罚款征收力度,计算原产地标示违反次数时,计算时间从“最近1年的违反次数”放宽至“最近2年的违反次数”,罚款金额在原来罚款的二分之一范围内加重。违反1次时处以未标注原产地的数量(以销售为目的,包括保管或陈列着的数量)乘以揭发当日企业的销售价格的金额,违反2次处以第1次违反金额的200%、违反3次以上时处以第1次违反金额的300%。
发布单位
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韩国海洋水产部
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韩国海洋水产部
发布文号 总统令第32542号
发布日期 2022-03-15 生效日期 2022-09-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
备注 3月16日,据韩媒报道,3月15日,韩国发布了《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该修改单将于6个月后正式实施。加强罚款征收力度,计算原产地标示违反次数时,计算时间从“最近1年的违反次数”放宽至“最近2年的违反次数”,罚款金额在原来罚款的二分之一范围内加重。违反1次时处以未标注原产地的数量(以销售为目的,包括保管或陈列着的数量)乘以揭发当日企业的销售价格的金额,违反2次处以第1次违反金额的200%、违反3次以上时处以第1次违反金额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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