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油菜机收减损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22〕3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油菜机收减损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22〕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4-06 09:18:2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346
核心提示:减少机收环节损耗是增加油料作物产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扩种大豆油料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过硬措施提高油菜机械化水平,提升机收作业质量,努力减少收获损失,现将油菜机收减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机〔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4-02 生效日期 2022-04-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农业农村厅:

减少机收环节损耗是增加油料作物产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扩种大豆油料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过硬措施提高油菜机械化水平,提升机收作业质量,努力减少收获损失,现将油菜机收减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部署。扩种大豆油料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群众营养健康。油菜主产省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大豆油料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油菜机收减损工作摆在农业机械化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农机管理服务措施,全面提升油菜机械化收获质量。当前距冬油菜收获还有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地应提前做好动员部署,抓紧将适用油菜收获机具和零配件供给、减损收获技术指导、机收作业服务调度、收获损失跟踪监测、灾害性天气应对等各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务求机收减损取得实效,为完成全年大豆油料扩种任务提供机械化支撑。

二、深入调查现状,加强问题研究。油菜主产省应立即开展油菜机收损失情况调查,通过组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有关专家和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油菜种植大户意见,进一步摸清本省本地油菜机收损失实际情况。组织农机企业专家、推广鉴定专家、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等各方面代表,研讨会商影响油菜机收损失的主客观因素,在客观分析常年油菜人工、机械收获损失情况基础上,研究切实管用的具体措施,长短结合,谋划本地油菜机收减损工作方案。

三、广泛宣传动员,加强指导培训。各地应充分借鉴去年粮食机收减损工作经验,广泛开展油菜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大力引导广大农机手和农户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通过短视频、明白纸、微信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渠道,提升减损意识及减损技能宣传效果,力争实现对基层农业干部、农机服务组织、油菜种植大户等重点人群和主体全覆盖。加强油菜机收减损技术指导意见和油菜机收作业质量标准的宣贯,组织农机推广骨干和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开展技术巡回指导,帮助机手提前正确调整机具,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好适收时机、选择分段或联合机收方式、选用作业质量好的适收机具,千方百计降低收获损失。油菜主产省今年应选取种植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主产县率先开展油菜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大比武活动应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自愿报名、就地就近、自备机具、自定地块的原则进行,不得干扰正常收获秩序、不得增加机手负担。

四、密切跟踪服务,加强效果评估。各地应组织专家和农机推广骨干提早下沉到生产一线,跟踪指导农机手因地制宜选择收获时机、专用配件和作业模式,及时帮助解决生产实际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应科学合理调度机具确保适时收获,紧抓油菜适收窗口时期,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尽可能减少机收损失,多收一斤是一斤。要随油菜收获进展评估机收减损效果,组织开展第三方抽测监督,根据大比武地块损失率、随机及第三方抽测地块损失率等数据,客观评估全省油菜机收减损工作成果。

请各省在4月15日前将油菜机收损失座谈调研情况及今年机收减损工作方案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在大规模机收作业基本结束后,认真总结本省油菜机收减损工作做法成效,及时报送总结材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10-59192817,njhsgl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3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174) 法规动态 (2856)
法规解读 (2762) 其他法规 (524)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3.75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