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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落实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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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20 04:50:18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40
核心提示:《关于“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的落实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廊坊市人民政府
廊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1-15 生效日期 2022-11-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5-12-31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的落实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的落实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2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全市冷链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为契机,结合我市区位优势,统筹配置资源,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畅通通道运营网络,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监管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全链条、网络化、标准化、可追溯、高效率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市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仓储设施每年力争增加5个以上,完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力争建成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改善提升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效率和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综合性龙头企业;着力提升冷链监管水平,完善冷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布局冷链物流设施

1.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依托我市县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因地制宜统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谋划新建一批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要求的冷链集配中心。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重点乡镇和中心村,分区分片集中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短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2.完善销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结合北三县、临空经济区(廊坊)、中心城区、南三县实际,立足服务京津雄消费大市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与消费规模相匹配的销地冷链集配中心。鼓励大型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设施改造升级力度。加大城市冷链前置仓建设力度,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整合配送资源,共同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城市“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着力解决“断链”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3.完善集散型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依托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域内铁路货运站、综合保税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载体,不断完善多式联运功能,统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打造一批冷链物流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廊坊海关)

(二)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

1.强化冷链物流运输一体化运作。加快完善集疏运体系,开展规模化冷链物流干线运输,培育公路冷链物流专线、铁路冷链物流专列等干线运输模式,构建干支线运输和两端集配一体化运作的冷链物流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的冷链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2.推动冷链运输设备设施升级。严格冷藏车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标准化车型推广力度,加速淘汰不规范的冷藏运输车辆,加强冷藏车辆生产、改装监管,严厉打击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大力推广使用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的节能冷藏车辆,推广专业化、轻量化冷藏运输车辆,大力发展标准冷藏集装箱业务。促进运输载器具和包装单元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将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建设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鼓励企业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单元化包装。(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发展冷链多式联运。依托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铁路货运站等交通节点,谋划引进冷链多式联运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冷链甩挂运输,建立“冷藏挂车池”,完善冷藏车和冷链设施设备共享共用机制。利用中欧班列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组织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积极拓展国际冷链物流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三)创新冷链物流多样发展模式

1.发展中转集配模式。大力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构建完善面向京津冀区域的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冷链配送网点的区域分拨服务网络。支持销地冷链集配中心构建面向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的分拨服务网络,支持建设具备大规模集散功能和跨区配送能力的现代化蔬果配送中心,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向冷链集配中心转变。完善末端冷链设施功能,建设改善末端冷链配送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2.加快产加销一体化。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冷链物流理念和技术,支持太古冷链物流、正源冷链物流、海泽田冷链物流中心等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共建共享冷链设施,创建覆盖生产基地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提供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共同配送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推动商贸物流企业开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供应链服务,辅助生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主体精准组织生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3.培育冷链物流灵活配送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搭建冷链智慧公共配送平台。鼓励大型物流企业、连锁商超等在城市周边建立大型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设施,积极推广“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鼓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冷链末端配送业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4.发展生鲜农产品新零售。支持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商超等借助冷链物流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拓展生鲜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发展,积极拓展无人超市、智能供货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5.发展农产品产地直供模式。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商超、电商企业、快递龙头企业等加强产地到销地的直达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及“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生鲜农产品流通的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开展面向终端大客户的直供直配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6.积极推广合作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电商、快递企业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中小城镇和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超市等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冷链物流网络,公用共享末端设施网点和配送冷藏车辆等。支持供销系统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开展城乡冷链物流配送服务体系示范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7.完善冷链物流配套服务功能。围绕特色农副产品优势产区,拓展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批发市场的交易展示、安全检测、溯源查询、统仓统配等功能,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配套,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一流的农产品品牌。发展产地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探索发展共享式“田头小站”等移动冷库以及设施巡回租赁、“移动冷库+集配中心(物流园区)”等新模式,构建移动冷链物流设施运营网络,提高集货效率,缩短物流时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培育冷链物流产业生态。以物流园区、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为核心,吸引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整合,强化农产品全产业链组织功能。优化“冷链物流+”产业培育和发展环境,创新“冷链物流+种养殖”“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新零售”等新生态、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四)推进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

1.加快数字化发展步伐。推动冷链物流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安装应用传感、记录、识别、监控等设备,推动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实现各作业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搭建专业冷链物流信息平台,鼓励相关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搭建冷链物流信息交易平台,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平台间数据互联共享,打通各类平台间数据交换渠道,更大范围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对接效率。配合省做好争列国家数字化冷库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2.提高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冷链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加快传统冷库等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广自动仓储、分拣、监控等设备应用,打造自动无人冷链仓。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运输装备更新换代,加强车载智能温控、监控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冷库“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冷链智慧仓储管理、运输调度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优化冷链运输配送路径,提高冷库、冷藏车利用效率。推动自动消杀、蓄冷周转箱、末端冷链无人配送装备等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

3.加速绿色化发展进程。围绕提高冷链物流设施节能水平,鼓励企业对在用冷链设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冷库、冷藏车等能效环保标准,执行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制冷设施设备和高排放冷藏车。支持各类冷链物流企业、集配中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强公共充电桩、加气站建设。新建冷库等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自然冷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大推广应用符合冷链物流特点的蓄冷周转箱、保温包装、保温罩等力度,鼓励使用、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绿色低碳高效的制冷剂和保温耗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培育冷链物流发展品牌

1.肉类冷链物流。加强三河、大厂、香河等生猪、肉羊、肉牛、肉禽优势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屠宰加工、商贸流通、冷链物流企业向上下游环节延伸,加快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加强全程温控和监管追溯,共同打造冷链物流地域品牌。鼓励冷鲜肉生产、流通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等流通渠道,拓展直营零售网点,健全冷鲜肉生产、流通和配送体系,提高冷鲜肉的肉类消费比重。促进肉类冷链物流与养加销融合创新,推动“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果蔬冷链物流。依托永清、固安等特色果蔬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建设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的仓储保鲜设施,延长销售周期,提高反季节销售水平。新建或改造产地预冷设施,配备流通加工设施设备;鼓励使用冷链设施开展果蔬保鲜,大幅减少保鲜药物使用;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提高果蔬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减少流通损耗。支持适合果蔬特点的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等设备使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水产品冷链物流。加快提升水产品销地冷链分拨配送能力,服务京津雄庞大的水产品市场需求。完善水产品进口冷链配套设施,提高进口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与快速检验检测检疫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廊坊海关)

4.乳品冷链物流。推动大型龙头乳品企业与电商、连锁超市合作,完善从生产厂商至消费者的低温液态奶全程冷链物流系统,规范销售终端温度控制管理。加强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建设,推广新型末端配送冷藏车等设施设备,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速冻食品冷链物流。对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销冷链集配中心,打通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检验检测的全流程冷链服务链条,促进速冻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末端配送服务品质。线上线下多渠道拓展速冻食品流通渠道,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依托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提高品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6.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医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医药产品冷链全程无缝衔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生产、流通、物流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冷链末端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强化冷链物流保障要素

1.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我市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法合规使用政府专项债券。鼓励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拓展冷链物流企业的投融资渠道,鼓励相关冷链物流企业积极探索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和上市融资模式。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廊坊银保监分局)

2.保障冷链物流设施用地。在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基础上,各地统筹做好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建设与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衔接,保证合理用地需求。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冷链物流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3.加强人才教育培训。支持域内院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发展冷链物流继续教育。鼓励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订单班、产业学院,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顶岗实习。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推动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4.减少冷链企业运营成本。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完善、优化冷藏运输车城市道路通行证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可开设专门服务窗口,积极探索推行网上申办、审批机制,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质量。遇重污染天气启动汽车限行措施时,对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给予通行便利。落实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国网廊坊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七)强化冷链物流支撑能力

1.健全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标准,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和省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制定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趋势的标准,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传贯彻。配合开展冷链物流标准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价,以标准支撑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廊坊海关、市供销社)

2.提升技术装备创新应用水平。聚焦冷链物流领域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以及各种应用场景,加强冷链物流技术基础研究和装备研发,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建冷链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平台。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研制推广应用蓄冷式智能物流装备等先进的节能制冷设备和工艺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3.做大做强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冷链物流服务品牌。鼓励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拓展服务网络,壮大龙头冷链物流企业。培育专业化冷链物流企业、社会化冷链物流服务主体和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经营人,提高精益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能力,依法合规推动冷链物流平台企业发展。推动龙头冷链物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提升国际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加强冷链物流安全监管

1.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细化完善我市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健全政府监管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监管沟通协调。完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日检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强化冷链物流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违规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举报人奖励机制。积极推动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实现全过程及跨区域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2.创新行业监管手段。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引导企业完善冷链物流温湿度监测和定位管控系统。探索建立对运输环节制冷和温控记录设备合规合法使用的监管机制,将从源头至终端的冷链物流全链条纳入监管范围。研究建立冷链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形成冷链物流智慧监测追溯系统,实现各环节数据实时监控和动态更新。逐步完善冷链追溯、运输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体系,推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海关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融合,借助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平台形成全链条追溯体系,提升冷链监管效能。市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信用廊坊”“信用河北”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加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广信用承诺制,推进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廊坊海关)

3.强化检验检测检疫。围绕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加强相关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防范各种疫情扩散风险。围绕主要农产品产销区、集散地等,优化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布局,提高装备配备水平。加强国家级、地区级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建设快检实验室,推动各地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信息共享、结果互认。优化提升属地检查、检疫处理、实验室检验等流程,提高农产品进出口检验质量。严格排查冷链产品入境、仓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共享检验检疫结果、货物来源去向等关键数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廊坊海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相关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形成合力,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落地,完善支撑政策,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问题,保障方案有序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冷链物流建设发展。

(二)强化评估督导。健全监督机制,重点对农产品冷链物流方案、政策落实措施和项目建设进展等目标任务进行全程督办,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有效发挥激励机制的引导作用,对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适当奖励。

(三)优化营商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并资质证照,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探索推行“一照多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

(四)发挥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运行监测、标准实施、职业培训、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冷链物流发展调查研究和政策宣贯,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馈行业发展共性问题。支持行业协会统筹市场主体需求,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行业发展质量。鼓励行业协会深入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自律建设,倡导诚信规范经营,树立良好行业风气。

(五)加强统计监测。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和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探索开展冷链物流行业普查调查。加强物流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科学、及时、全面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为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提供依据。

(六)营造舆论环境。高度重视营造舆论环境工作,加强冷链物流理念宣传和冷链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认可度。提高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筑牢冷链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宣传推介一批冷链物流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典型案例,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

本落实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地区: 廊坊市 
 标签: 冷链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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