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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泉州预制菜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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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13 10:42:39  来源: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796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我市预制菜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泉州市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文件要求,围绕规划建设专业园区,打造涵盖一产农产品生产交易,二产净菜、预制菜生产和三产物流、电商交易等环节的预制菜全产业链等方面,制定本工作措施。
发布单位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1-17 生效日期 2022-11-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3-12-31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泉州预制菜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泉州预制菜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预制菜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泉州市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文件要求,围绕规划建设专业园区,打造涵盖一产农产品生产交易,二产净菜、预制菜生产和三产物流、电商交易等环节的预制菜全产业链等方面,制定本工作措施。力争到2025年,我市预制菜全产业链年产值超300亿元,预制菜企业竞争力走在全省前列。

一、规划建设专业园区

基于全市预制菜现有产业基础,借鉴同类型先进城市发展经验,采取“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打造泉州预制菜产业园区。引导整合现状零散分布、规模较小的相关企业入园,构建功能互补、产业协作的园区运营体系,辐射带动周边特色产业一体化发展。

在南安官桥、洪梅等地加快规划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区(约1500亩),采用“一中心三基地多节点”的园区体系,将粮食储备、加工、物流以及食品加工有机融合,规划建设集粮油储备与加工、预制菜生产、冷链物流运输、预制菜展销于一体,以粮油深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水果深加工及肉类深加工为特色的预制菜产业园区;在石狮宝盖尽快规划建设食品城预制菜线上线下交易展示中心(77亩),汇聚预制菜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企业,提供产销对接、信息咨询等服务,打造一站式宣传、展示、交易平台;在安溪蓝田加快规划建设团餐(预制菜)产业园(1000亩),辐射带动泉州市粮油、食用菌、蔬菜、禽畜、水产品加工、海洋捕捞生产基地,发挥“中国团餐之乡”“中国团餐农村基地”的优势,形成包含种、养、渔为一体的团餐食材供应链体系;推动洛江、泉港、晋江、台商尽快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预制菜产业园区。(牵头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着力培育龙头企业

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升级。培育预制菜生产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预制菜生产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销售、仓储等环节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建设、“泉企上云”、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和工业APP等方面工作。对年度云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预制菜生产企业,按照服务费不高于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扩建、转产生产预制菜,对新购置或通过设备改造,且安装到位并生产的预制菜生产设备,经统计系统入库且实际购置款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强化企业品牌培育。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提升商标品牌的竞争力和市场价值。推动预制菜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注册集体商标,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鼓励地方特色农产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

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件奖励申请单位30万元。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评选“泉州十大预制菜企业、泉州十大预制菜品”,助推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形成品牌效应,对举办评选活动的行业协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牵头单位: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培育预制菜出口企业。依托海外华侨采购商,把“古早味”“家乡味”预制菜推广到海外。支持石狮用好市场采购叠加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政策,组建国资背景的外贸公司作为试点企业,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先行先试开展预制菜出口。(牵头单位:泉州市商务局)

三、完善产业配套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支持建设面向行业(或区域)的公共服务平台,为预制菜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共性关键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支持培育一批优质电商平台。对发展潜力大且年度平台交易额超过8000万元的电商平台(包含行业垂直电商平台、企业自建独立站等)进行补助,给予运营主体不高于平台当年度新增建设投资总额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泉州市商务局)

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主导单位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主导单位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8万元、5万元、2.5万元的补助。(牵头单位: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支持建设企业研发中心。预制菜企业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粮集团营养健康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大学等院所合作,建设预制菜产业研发中心,研发生产功能性、健康化产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预制菜生产企业创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支持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在园区内建设冷库的,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予以补助。推进预制菜零售企业建设低温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购买冷藏车、冷柜、蓄冷保温(隔热)箱等设施设备,按不高于投资额1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落实交通运输纾困贷和“再贷款”,支持运输企业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蓄冷保温(隔热)箱、联运冷藏集装箱。(牵头单位:泉州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四、培引一批装备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装备企业项目,在首台套、专精特新等专项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配套扶持,支持机械装备企业转型研制生产预制菜装备产品,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对预制菜装备生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针对预制菜生产加工需要,着力引进一批预制菜装备生产企

业,对新引进或新进军预制菜装备生产相关领域,总投资5000 万元以上的研发、生产性项目,按其新购置与预制菜装备生产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金额的7%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50 万元。(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市工信局、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瞄准国际国内食品加工、餐饮龙头企业全国布局,梳理预制菜行业龙头企业,争取海底捞、聚春园、安井食品等预制菜研发生产企业来泉设立生产基地。同时,支持各县(市、区)对预制菜企业进行“一企一策”帮扶,鼓励企业增资扩产。(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泉州市招商办、工信局、商务局)

本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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