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的通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11 11:38:05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317
核心提示:我厅于2022年11月2日印发《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评价内容和惩戒措施已涵盖《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内容。经研究,我厅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环察字〔2019〕8号),相关工作按照《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执行。
发布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1-05 生效日期 2023-01-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我厅于2022年11月2日印发《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评价内容和惩戒措施已涵盖《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内容。经研究,我厅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环察字〔2019〕8号),相关工作按照《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执行。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4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266)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772) 其他法规 (52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5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