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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市监办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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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2-06 15:50:49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97
核心提示: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牢牢把握市场监管工作着力点,坚持守底线追高线、创品牌争一流,敢为实干、稳进提质,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鄂市监办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2-06 生效日期 2023-02-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接续压茬推进,以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抓好工作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牢牢把握市场监管工作着力点,坚持守底线追高线、创品牌争一流,敢为实干、稳进提质,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成势见效、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市场监管新贡献。

一、更高站位推进党建引领走深走实

1.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力抓好智慧党建平台建设、事业单位“片区+网格”党建协作共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机关党委牵头,省局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党建带群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3.深入推进全省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机关纪委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4.进一步支持、配合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推动局组联动监督,深化智慧监督,营造监督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督审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分工负责)

5.开展专业市场党建“百日提升”行动,在两新工委指导下,推动专业市场党组织覆盖,实现具备条件的专业市场党组织应建尽建。深入探索外卖送餐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小哥食堂”建设,着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注册处牵头,省局“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更高标准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

6.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倾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目标任务。出台《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深入开展“新春创业服务月”、大学生创业“育苗”、市场主体“壮苗”等行动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推进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指导各地进一步强化“个转企”政策支持。(注册处牵头,省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拓展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全流程。统筹推动我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实,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到25个行业以上。推广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探索“一诺通”准营、“一键通”变更和“鄂企通”(企业码)、“一码通”应用,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拓展强制注销改革试点范围。(注册处牵头,科信处和有许可审批职能的处室及信息中心分工负责)

8.统筹运用检验检测结果、举报投诉等措施,紧盯问题集中的企业、行业和产业园区,开展上门诊断、问题整改、质量提升等服务,推进市场监管服务嵌入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提质增效。(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分工负责)

三、更高层次推动市场消费恢复提振

9.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旅游、养老、商贸流通等服务业标准,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和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贯彻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制度,加强质量分级。推动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标准化处、认检处等相关处室和省纤检局、省计量院、省标质院分工负责)

10.推进品牌强省工作,培优做强湖北质量品牌。完善“湖北精品”认定配套制度规范,实施“湖北精品”培育行动,认定发布100个高端质量品牌。发挥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作用,宣传推介湖北品牌。组织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助力品牌消费活动。创新开展广告业与其他产业线上线下需求对接工作。(质量发展处、广告处分工负责)

11.打造“放心消费在湖北”升级版,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推进示范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建立12315风险预警分析模型,强化12315平台数据深度分析应用。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等制度,强化消费欺诈等专项执法。(消保处牵头,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处、科信处、信息中心、12315指挥中心、省消保中心分工负责)

四、更高质量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12.推动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实施和《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地方立法,联合制定实施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行动方案,深入实施“万千百”、公共服务和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三大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宣传推广第九届长江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经验,指导支持企业(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深入推进“质量强省示范市(县、区)”创建,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国标杆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示范区。(质量发展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13.充分发挥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推动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域标准化发展,新制定省地方标准180项,积极争取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等工程和行动,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行标准联通“一带一路”湖北行动计划。(标准化处、省标质院分工负责)

14.实施计量强基工程,加强产业计量、碳计量服务和技术体系建设,构建新型量传溯源体系,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技术机构“两大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充电桩计量监管创新。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计量处负责)

15.探索检验检测认证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新路径,促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和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襄阳、宜昌)建设取得新突破。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创新实施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推动检验检测服务向产业链全过程延伸。(认检处牵头,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16.积极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计量测试中心和质检中心,争取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创建试点。优化质量品牌提升金牌“店小二”服务,大力推进建设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一站式”智慧服务平台,打造标识统一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产业发展品牌。(质量发展处、计量处、认检处牵头,质量基础设施服务“51020”现代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成员等处室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五、更高要求守护“三品一特”安全

17.统筹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突出贡献政府奖”评选表彰机制,推动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迭代升级。深入贯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和《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做好反食品浪费相关工作。(食品协调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食品稽查局、省食检院分工负责)

18.深化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完善“鄂食安”系统功能,健全食品生产监管闭环管理,推进食品销售主体风险和信用分级管理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信用分类量化等级管理。深度融合总局抽检平台数据与省局“智慧监管一张网”,打造“你点鄂检”“智能快检”“湖北样板厨房”等特色品牌,全省计划抽检食品23万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实现省内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种抽检全覆盖。深入开展免费快检便民服务活动和食品执法服务小分队服务基层活动,督促落实年度快检批次数不少于10批次/千人目标。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等科普宣传活动。(食品协调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科信处、信息中心、食品稽查局、省食检院分工负责)

19.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等制度,宣贯落实《湖北省特种设备使用(含充装)单位安全职责清单》等三项指引,开展未经登记注册使用特种设备、高压气瓶等专项整治,推进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开展市州(林区)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全面应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推动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全省全覆盖,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改革。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特设处、科信处、信息中心、湖北特检院分工负责)

20.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全力做好儿童产品、涉老产品及残疾人用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检查抽检力度。深入推进“监管护棉”行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争取总局支持在鄂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指挥调度试点。探索触发式监管,推行“五化”监管模式,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建立消防产品、电子电器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以标准化规范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提质强企”行动,开发应用“质量帮扶”功能模块,推行“互联网+质量技术帮扶”。(质量监督处、科信处、省纤检局、信息中心分工负责)

六、更高水平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21.深入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检验检测等地方性立法。健全裁量基准等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法制监督,不断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八五”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法规处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22.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所有双随机抽查任务数不低于35%,抽查计划覆盖全部抽查事项90%以上。融合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专业版建设,建成7个专业版信用风险分类模块,探索编制信用评估和信用指数,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化信用提升行动,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100%,探索建立守信激励、联合惩戒、标签化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推广应用手机年报小程序,2022年度全省企业综合年报率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平均水平。(信用处牵头,科信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及信息中心分工负责)

23.加快推进“三网一中心”建设。研究标准数据库智能比对,完善查询功能。构建一体化情报线索监测机制,三位一体推进基础支撑平台、智慧监管中心和执法办案手机移动端等子系统建设,制发执法数据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探索将法律数据库、案例数据库嵌入省局“智慧监管一张网”。(科信处牵头,稽查处、网监合同处、标准化处等相关处室及省标质院、信息中心分工负责)

24.推进十堰市茅箭区智慧监管压实“三个责任”工作综合试点。(食品相关处室、特设处、质量监督处、消保处、科信处、信息中心分工负责)

25.持续推动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创建、申报工作,争取纳入更多科技平台支持。积极争取重点科技项目支持,在参与重点科技项目过程中培育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持续加强科普工作,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科普基地和湖北省科普基地创建工作。(科信处牵头、培训中心、省纤检局、省质检院、省计量院、湖北特检院、省标质院、省电子院、省食检院分工负责)

七、更高效能维护优良竞争市场环境

26.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清理妨碍依法平等准入退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着力破除“隐形门槛”。强化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民生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市场垄断行为。制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和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指引,加强行政性垄断行为预防规范和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引导。(反垄断处负责)

27.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组织开展“护名优”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价监竞争处负责)

28.制定实施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对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重点业态线上线下同步排查、一体监管。推广应用省网络交易监管与合同监管系统,探索建立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信用分级管理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网监合同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29.开展武汉、襄阳、宜荆荆三大都市圈市场监管制度创新、标准化规范化、竞争政策先行、统一监管执法、质量技术联建共享等试点工作。(稽查处、反垄断处、质量监督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检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30.加强医疗美容行业部门综合监管,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双打”、网络交易市场、虚假广告、扫黑除恶、“长江禁捕扫非断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疫物资质量违法、食品中非法添加等问题,深化商品过度包装综合治理,严厉查处涉导向、政治敏感性问题违法广告,打击违法广告代言行为,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稽查处、网监合同处、广告处等相关处室及食品稽查局分工负责)

31.扎实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开展以水电气暖领域为重点的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以重要民生商品、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为重点的民生领域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价监竞争处牵头,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八、更高定位打造全面过硬的模范机关

32.扎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和维稳工作。健全党管保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保密日常管理。扎实做好援藏援疆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管理机制,加强指导和培训,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33.推进主责主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工作标准体系。(办公室、省标质院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3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严密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做好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宣传处牵头,省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35.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全流程监管体系,组织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深入开展财政资金分配“撒芝麻盐”问题专项整治,实现对下转移支付检查全覆盖,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水平。(财务处负责)

36.制定实施年度巡察和内审计划,督促巡察和内审发现问题整改,联合多方监督力量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推动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政策、积极规范发展。健全督查工作机制,统筹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进重点工作提质增效。(督审处负责)

37.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市场监管所示范创建与等级评定,指导编制基层通用性业务规范和职责清单。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和技能竞赛,推进专家库、人才库建设。开展“点单式”送训上门和市场监管所业务岗位全覆盖线上培训。探索推行干部职工平时考核信息化。(人事处牵头,市场监管干校、培训中心分工负责)

38.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范换届程序。强化工会经费收支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丰富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切实落实职工各项福利,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工会负责)

39.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离退休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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