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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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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06 11:04:42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92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省局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发〔2023〕92号
发布日期 2023-03-03 生效日期 2023-03-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各综合检验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省局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瞄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把科学预判风险、有效防控风险、精准化解风险作为总目标,不断健全责任体系,持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耐”的四特精神,为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防控目标

(一)定点防控,杜绝“重特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是全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全年工作的主线,调动各级监察力量和技术资源,科学监测,精准识别,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辨识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线条防控,防范“较大事故”。以风险监测为抓手,针对性的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实施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最大限度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防控,遏制“一般事故”。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全链条、全过程、各环节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遏制一般事故发生率。

二、工作定位

(一)宏观定位。省、市局以排查技术风险,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主;区(县)局、乡镇所以排查行政风险,防范较大一般事故为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防范设备本体安全风险为主。

(二)四级定位。省局“建体系”。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防控体系、特种设备应急保障体系和全省统一的智慧监管平台,指导全省安全监管工作。市局“防风险”。梳理高风险企业、区域、设备清单,推进“双重预防”建设,开展“双送服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防范重大风险。区县局“抓落实”。落实好上级各项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防范较大、一般风险。乡镇所“打基础”。确保辖区在用特种设备依法检验、办理使用登记,保障特种设备合法性。

三、总体思路

把好“一道关口”(手段)。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关口。安全监察机构强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全力保障,确保应检尽检,保障特种设备本体安全。建设“两个平台”(工具)。即信息化监管平台和风险监测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智慧监管平台,开展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促进企业建立科学安全管理系统,从源头提升安全防控能力。打造“三支队伍”(保障),即安全监察队伍、检验检测队伍、技术专家队伍。培育行政执法,技术服务,风险治理,应急保障等一体化综合安全防控专业队伍。提升“六个能力”(基础)。即企业自我风险防控、检验检测风险防控、信息化风险防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责任保险保障、应急救援保障。筑牢“十道防线”(目标)。即企业主体责任、检验检测、专项治理、双重预防、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属地监管、专委会成员协同、行业协会协助、责任保险、应急救援。

四、监管措施

(一)全省特种设备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定期“风险评估”,确定防范方向。运用智慧监管平台采集日常风险信息、全国风险信息等分析、预警、评估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省、市)。二是调整“制度措施”,动态精准施策。根据评估结果及时、科学调整监管措施、规划下年度重点防控任务(省、市)。三是建设“双重预防”,防范重特大事故(定点防控)。制定地方标准,建立高风险企业、区域、设备清单,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着力防范重大风险(省、市)。四是开展“专项整治”,防范较大事故(线条防控)。根据监测的已知风险,针对性的治理八大类特种设备突出风险隐患,着力防范较大风险(市、县)。五是落实“两个清单”,防范一般事故(全面防控)。制定年度《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和《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着力防范一般风险(县、所)。六是狠抓“安全监察”,明确各级监察重点。省局以生产、检验环节为主;市局以高风险使用单位为主;县区局以中风险使用单位为主;乡镇所以一般风险使用单位为主(省、市、县、所)。七是积极“双送服务”,帮助企业消除风险。在高风险企业清单基础上,组织专家为企业全面排查风险、指导整改、消除隐患(省、市)。八是推进“社会共治”,发挥社会各方力量。以信用监管为抓手,调动专委会成员单位协同监管,协会行业协助监管,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省、市、县)。九是稳步“能力提升”,打好安全监管基础。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为统领,规划用三至五年,在配强监管力量、强化技术支撑、推进智慧监管、建立保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升监管水平(省、市、县、所)。十是优化“智慧平台”,全面兜底风险防控。不断升级优化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从线下监管向线上监管的转变,强化线下线上相互推进,用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特种设备监管领域存在的盲点、堵点、难点等突出问题(省、市)。

(二)全省特种设备应急保障体系。一是成立“省特种设备应急保障中心”。成立“陕西省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应急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省局、省特检院)。二是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特种设备事故“政府专项预案”、市场监管“部门预案”、重要活动保障“临时预案”,督促企业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省、市、县)。三是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全省示范性应急演练活动。各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省、市、县、所)。四是组建“特种设备应急队伍”。由省局牵头,省特检院(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应急保障中心)具体负责,(1)建立并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并组织桌面推演;(2)建立事故调查专家库并组织桌面推演;(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库。原则上一个设区市依托规模企业储备承压、机电各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为省级应急救援队伍调用并实战演练(省局、省特检院)。五是储备“特种设备应急装备”。(1)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库,原则上一个市依托1家规模承压类企业储备移动式压力容器等救援装备,作为省级应急装备储备调用。(2)执法应急装备。省局、西安市局:应急车辆1台、执法车辆2台、执法记录仪4套、手持监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按人员编制配备;省特检院(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应急保障中心)、西安特检院各储备个人防护服10套,应急车辆1台,事故勘验和视频录播装备1套。其他设区市局:应急车辆1台、执法车辆1台、执法记录仪2套、手持监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按人员编制配备;市级特检院(所)储备个人防护服5套,应急车辆1台,事故勘验和视频录播装备1套。杨凌、韩城、各区(县)局:应急车辆1台、执法车辆1台、执法记录仪、手持监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按人员编制配备。区(县)局监管所:应急(执法)车辆1台、执法记录仪、手持监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按人员编制配备(省、市及检验机构、县、所)。六是推广“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以电梯、气瓶责任保障先行,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提升事故赔付能力。(省、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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