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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茶叶生产企业茶叶产品包装监管的通知 (晋市监函〔2023〕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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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16 09:59:01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20
核心提示:为有效遏制茶叶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现象,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加强茶叶生产企业茶叶产品包装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晋市监函〔2023〕156号
发布日期 2023-05-15 生效日期 2023-05-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有效遏制茶叶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现象,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加强茶叶生产企业茶叶产品包装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坚持规范和发展相结合,摸清本地茶叶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底数,将茶叶产品包装情况列为茶叶生产者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严格监管,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将发现的茶叶产品包装有关风险隐患列入“一企(坊)一档”,督促辖区开展跟踪督导、企业整改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重点茶叶产品生产者监管,聚焦过度包装现象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做好源头治理。如发现存在茶叶包装违法行为的,要协同执法稽查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三、开展行政指导,推动自觉规范产品包装

要充分利用现场指导、集中培训、点对点帮扶等方式,引导茶叶生产企业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控茶叶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和销售价格等指标,切实规范茶叶产品包装。

各市局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就茶叶生产环节过度包装风险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材料报省局,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鹏中杨瑾玮

联系电话:0351-7680366

电子邮箱:sjspscc@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食品安全总监,驻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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