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于五月发布

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于五月发布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7 01:43:0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730
核心提示:规范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方案》为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的技术指南,本方案所称的“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料,经调制等预处理、熟制或不熟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消费者或食品生产经营者烹饪或即食的预包装菜肴。

规范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方案》为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的技术指南,本方案所称的“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料,经调制等预处理、熟制或不熟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消费者或食品生产经营者烹饪或即食的预包装菜肴。凡符合已有具体许可分类的,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规定的具体类别和品种明细提出,审批机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具体类别许可审查细则,实施许可审查。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本《方案》实施审查,也可以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中对预制菜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审查依据进行了详细列举。

《方案》中要求生产场所应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场所可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不同作业区之间应当有效分隔,要求生产设备,供排水、消毒、废弃物存放、个人卫生、通风、照明、温控、检验等设施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设备设施相关规定;要求预制菜生产设备的配备应与产品生产工艺相符,应根据产品特性、质量要求、风险控制等因素确定关键控制环节;要求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范,能够判断食品安全潜在的风险,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有效管理。同样对预制菜生产场所作业区划分、预制菜常规生产设备设施、预制菜生产常规工艺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等进行了详细列举。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7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