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省级动物防疫项目实施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2023年省级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沟通,科学合理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条件、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实施方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及时完成动物防疫工作涉及的招标、采购、统计、审核等环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收到文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的细化,实施方案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完成计划任务。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强化专项检查、验收,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完成后,市级要按照绩效管理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形成项目总结,于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赵永攀、田宝杰,电话:029-87335754、873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