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6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小学周边商店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6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小学周边商店管理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19 13:43: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51
核心提示:覃鸿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学周边商店管理”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5-19 生效日期 2023-05-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覃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学周边商店管理”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校园周边商店监管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商店的整治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切实抓好校园周边商店整治工作,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广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动广西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守校园周边商店食品安全底线。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专项活动、2022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少年儿童,以玩具机械安全、学生校服的化学安全知识等为重点,深入学校开展质量安全主题课程,普及质量安全科学知识,讲解产品购买识别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组织各市开展儿童玩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列入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伪造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监督抽检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31大类23112批次,涉及7662家被抽样单位。抽检检出的39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和处置完成率均达100%。排查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生产经营企业153家,对全区书包、儿童泳圈、塑料玩具、学生文具、配装眼镜、学校校服、童车、童鞋、读写台灯、儿童口罩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96批次产品采取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后处理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帮扶指导儿童玩具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进行生产,推动全区17家儿童玩具生产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73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全区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加大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校园周边的巡查,大力整治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对销售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不良影响的图书的经营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二、具体措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一是坚持属地原则,压实属地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始终将学校周边产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带头分析研判本地安全风险隐患。自治区食安办以“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厘清职责目标。各级职能部门把安全监管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目标,高位推动工作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区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结合监管职能,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有效排查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抓住问题主因,推动校长(园长)负责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自觉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校园周边商店产品安全管理合力。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具体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横向建立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公安多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纵向建立区、市、县、所四级沟通协作机制,确保工作齐抓共管、上传下达“零障碍”。二是加强信息互通。进一步强化产品安全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发现问题做到相互通报,共同分析协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法,确保各项措施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召开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会,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四是强化执法检查,校园及周边经营秩序不断改善。将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列为最高风险等级D级,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多部门联合开展春秋季、中高考学校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化解产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各级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中小学生消费群体普及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食品、玩具、文具等质量安全信息,增强产品安全意识,提升中小学生消费质量安全防范能力。

三、关于校园周边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较多的问题

多年来,经过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和食品检验机构、食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我国食品标准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得到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技术、工艺及质量管理水平也取得较大的提高。随着国民素质、人民群众消费观念、健康需求的日益提高,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给食品安全带来的潜在风险,食品安全监管也面临食品生产标准不高、食品生产水平良莠不齐等问题。如媒体特别关注学校周边商店销售的“辣条”问题。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在实践中经过20多年的发展,作为我国一个极具原始性创新的行业,调味面制品经过了一个新的方便食品品类,年产值近500亿元,满足了消费者对多元化食品的消费心需求,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始终制约着行业的发展。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问题和产业的发展,2007年河南省出台地方标准《调味面制食品》。2019年1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2022年7月,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调味面制品行业标准发布会暨产业高质量发展探讨会”上发布了QB/T5729-2022《调味面制品》行业标准,除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相关指标外,还对减盐降脂指标作出了明确要求。

四、关于学校周边存在快消品、诱导性销售等问题

2022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排查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生产经营企业153家,对全区书包、儿童泳圈、塑料玩具、学生文具、配装眼镜、学校校服、童车、童鞋、读写台灯、儿童口罩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96批次产品采取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后处理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帮扶指导儿童玩具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进行生产,推动全区17家儿童玩具生产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73张。针对媒体关注中小学周边热销卡片盲盒等盲盒产品所引发社会问题,印发《关于开展盲盒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同步对有关经营者开展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宣传以及以案释法等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现场的中小学学生正确、客观地看待“文具盲盒”,理性选择、健康消费,避免盲目购买、过度消费,起到积极的社会效应。盲盒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行动中,南宁市出动执法人员922人次,重点围绕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超市、便利店、文具店和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计检查各类经营户1596家,除在上林县范围内检查到部分商家店内经营有少量属于“三无产品”的盲盒产品外(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由涉案商家当场销毁),其他区域均未发现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盲盒产品。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产品安全预警系统。各级政府加强对产品安全的有效控制建立和完善检测系统,坚持重点监控与系统监控结合,监测不同地市、不同品种生产、消费、贸易状况。加强产品信息建设和数据分析,建立全区产品安全预警系统,根据消费需求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产品生产标准,保障全民产品消费安全。

(二)加强部门联动,压实各方责任,深化校园周边产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模式。加强教育、公安、文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校园周边产品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增加产品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形成高压态势,使违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三)强化行业自律,推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对从业者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养自律精神。定期组织会员互相学习、检查、评议,相互监督,广泛收集国内外的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疫标准,及时提供给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对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利用一切媒体宣传产品安全科普知识,对全民进行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功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的建设,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18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侯桂珍,13768370193)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地区: 广西 
 标签: 市场监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2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7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9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