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杭州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实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3日
杭州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实施规划
为加强杭州市牛、羊屠宰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牛、羊产品品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58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
鼓励现有牛、羊屠宰场点提升改造,鼓励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增设牛羊屠宰加工厂,规范行业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做到全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布局合理、从业有序、监管到位、环境改善、流通顺畅。2023年10月1日起,全市实施牛、羊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
二、规划原则
(一)合理布局,保护环境。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规划、人口分布密度及消费水平等方面因素,适度超前进行谋划,合理规划布局牛、羊定点屠宰厂(场)。注重环境保护,充分考虑行业实际,切实做到行业发展不污染环境。
(二)满足消费,兼顾生产。以消费为导向,充分发挥牛、羊定点屠宰场的地理优势和辐射功能,向全市居民提供优质、充足、安全的牛羊肉类产品。统筹考虑牛羊养殖实际,兼顾本地牛羊屠宰需求,化解养殖主体后顾之忧。
(三)总量控制,规范监管。通过规划控制、政策引导等措施,整合屠宰资源,在满足全市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随意新增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切实落实屠宰厂(场)官方兽医和检疫辅助人员配置,加强指导监管,确保防疫安全。
三、规划任务要求
(一)科学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牛羊屠宰能力与周边地区牛羊养殖规模、消费需求等相匹配的要求,规划全市独立设置的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和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增设的牛羊屠宰加工场所总数不超过9家,其中独立设置的牛羊定点屠宰厂(场)不超过4家,原则上每个涉畜牧养殖区、县(市)不超过1家。
(二)严格准入审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58号)明确的厂(场)址选择、厂(场)址环境、厂(场)址布局、屠宰车间设置、设备设施、检验检测及人员管理等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审批;其中独立设置的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年设计屠宰能力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导向。
(三)推动产业升级。推进屠宰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创建标准化屠宰厂(场)。规范代宰行为,鼓励屠宰企业开展自营业务,引导企业经营规范化、自营化、品牌化。鼓励企业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发展肉品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建立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等,逐步形成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
(四)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肉品自检水平。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完善畜禽屠宰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进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深入,实现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统筹抓好牛羊屠宰环节动物疫病防控,压实屠宰环节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动物疫病自检和屠宰、分割加工、冷链物流生物安全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规范官方兽医检疫出证行为,加强活体调运、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从业人员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培训,加强人感染布鲁氏菌病等牛羊疫病的监测和防控。
(五)打击私屠滥宰。积极构建打击私屠滥宰工作体系,形成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营造公平、健康、良性循环的市场环境。建立违法线索核查工作制度,对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保障牛羊肉品质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屠宰工作专项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全市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政策配套。进一步落实对屠宰行业的扶持政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要向牛羊屠宰厂(场)和加工场所派足官方兽医、辅助人员,实行常年驻场检疫与监督。建立完善屠宰环节违禁物质残留监测、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等财政补贴机制。完善屠宰资格退出机制,优化牛羊屠宰产业结构。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屠宰从业人员、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执法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行业整体能力素质水平,保障行业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向社会公告全面实施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情况,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定点屠宰工作。
五、实施期限
本规划自7月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