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和《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废条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3号)等要求,推进《“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和《河北省 2023 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深化细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推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高标准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度,指导产废单位自行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全面提升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编制该指南。
附件:
1.河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2023年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pdf
3.河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2023年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