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间机构推动湾区食品标准的建立和实施的提案》收悉,经商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港澳办,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支持民间机构推动湾区食品标准的建立和实施,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好大湾区,关键在创新。近年来,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各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批支持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围绕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已开展的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湾区食品标准化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支持民间机构参与食品标准建设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大力支持广东省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民间机构、社会团体广泛参与标准制定工作。一是鼓励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邀请食品民间机构、社会团体专家参与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扩大食品安全专家覆盖面。2021年,成立食品领域“粤港澳大湾区执行标准”(以下简称湾区标准)专家委员会,其中包括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港食品交流协会等香港代表11名,澳门市政署食品安全厅、澳门厂商会等澳门代表10名,为大湾区高品质食品标准的技术咨询和评审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广泛征求食品领域湾区标准制定意见。在制定食品领域湾区标准时广泛征求三地民间机构、社会团体意见建议,第一批共收到香港食品委员会、天祥公证行有限公司、澳门产品优质认证委员会等团体相关意见建议92条,有效促进了三地沟通交流。
(二)关于发展香港成为大湾区检测中心
按照《规划纲要》《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补充协议,大力支持广东省联合港澳积极推动大湾区检测认证规则对接,支持粤港澳检测认证机构建设和交流合作,支持大湾区企业使用香港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一是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在认证认可领域有关惠港政策。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和自愿性认证相关制度对港开放政策落地,支持在粤认证机构与相关检测认证机构合作,推动具备相关能力的香港检测机构与内地指定机构合作,承担CCC目录内所有产品的检测工作;支持香港检测机构为内地生产、加工产品实施自愿性认证有关检测服务。二是开展粤港澳检测认证交流合作。会同港澳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落实“为香港测试及认证业开拓大湾区市场的策略及机会”项目,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联合组织6场“大湾区检测认证业交流研讨会”,面对面交流粤港检测认证有关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状况和合作事宜,帮助香港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大湾区市场。三是协同港澳推进“湾区认证”工作。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指导下,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香港检测和认证局、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等四方人员组成的推进“湾区认证”常态化联络协调机制,支持认证机构等市场主体成立大湾区认证联盟,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认证规则,探索推进“湾区认证”,促进粤港澳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建立大湾区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机制。
(三)关于推动食品领域湾区标准建设
为深入实施《规划纲要》,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以标准化加快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和制度对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在此工作机制下,进一步支持广东省牵头联合港澳推动食品领域湾区标准建设。一是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框架下,依托广东省食品检验所设立食品工作组,将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纳入湾区标准大框架统一编号、统一宣传、统一推进。二是组织编制《大湾区高品质食品标准管理办法》《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食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食品标准研制规范》,对食品领域湾区标准制修订程序、专家委员会权利义务等提出要求,规范大湾区高品质食品标准管理。三是发布首批食品领域湾区标准。2023年4月24日,粤港澳三地共同公布110项湾区标准,其中食品领域湾区标准33项,包括产品标准9项、安全基础要求标准23项、检验方法标准1项,占首批湾区标准的30%。共有628家企业事业机构参与研制,声明使用单位共748家,其中港澳169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工作发展战略机遇,以标准助推创新发展,促进大湾区食品标准化深度融合。为此,我们将协同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支持广东省人民政府推进完善食品领域湾区标准建设。一是强化与民间机构、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同大湾区食品安全与健康联盟保持联系,邀请联盟专家加入食品领域湾区标准专家委员会,共同推进食品领域湾区标准建设。二是加大食品领域湾区标准研制力度。定期发布征集湾区标准的通知,加大食品标准研制力度,进一步扩大食品领域湾区标准的覆盖面,鼓励三地民间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积极参与食品领域湾区标准的研制工作。三是全面推进“湾区认证”工作。依托湾区标准高品质定位,确保“湾区认证”制度的先进性,提升认证结果的社会公信力与认证品牌的国际影响力。继续完善“湾区认证”运行管理、采信采用机制,发布“湾区认证”规则、标识,组织实施“湾区认证”。四是加强食品领域湾区标准宣传推广工作。通过搭建食品领域湾区标准科普宣传平台、制作宣传视频、开展宣贯培训等方式,讲好食品领域湾区标准故事,持续提升食品领域湾区标准品牌影响力,让高品质食品深入人心。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和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