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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07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3〕 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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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28 11:16:0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2635
核心提示:持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 印发《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各地食品添加剂治理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出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关规定。鼓励各地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下发的《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 结合地区实际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国市监议〔2023〕 54号
发布日期 2023-07-27 生效日期 2023-07-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游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 现答复如下: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常抓不懈。您提出的加强食品制售环节安全监管、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强化食品信息收集、提升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等建议, 对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十分赞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公共安全体系, 强调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食品安全治理的各环节、各领域做了大量工作, 有力保障了全国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已开展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积极构建以日常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为重点、体系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加强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 印发《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各地食品添加剂治理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二是严格食品制售环节安全监管。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加强对食盐、乳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等重点品种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食用植物油专项治理“回头看”, 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5.1万家。全面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推动230.6万家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 指导各地推进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点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食品制售环节卫生管理。三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出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关规定。连续3年组织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开展全覆盖检查,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4万份,行政处罚立案2.4万件。全国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9%,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分别达到84.5%和95%。 四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抽检作用。 2022年, 组织监督抽检656万批次, 风险监测25万批次, 抽检不合格率2.86%, 下架、 封存、 召回不合格食品近8000吨。 组织各地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广泛征集民意,让消费者把关心的食品“点出来”“送过来”,截至目前, 已有247个地市开展抽检17万余批次。

(二)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紧盯食品多领域安全风险,多次组织部署专项整治,有效消除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净化食品消费市场环境。 比如,在2022年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多的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风险问题879.5万个;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23万余家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示范化试点建设,农村食品配送供应渠道作用逐步显现;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 没收“低俗营销食品” 20.4吨; 组织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防止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食品影响青少年生长发育。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一律处罚到人、严重违法持证企业一律吊销许可)的要求做好食品案件查办、曝光工作。 一是严格查处违法案件。 2022年, 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1.86万件, 涉案货值金额10.91亿元; 全年共责令停产停业194家, 吊销许可证2123件,移送司法机关5147件,从业资格限制人数5.26万人。 与上年相比, 案件数增长8.51%, 吊销许可证增长334.15%, 移送司法机关增长19.7%, “处罚到人” 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及时曝光典型案件。近3年来,组织发布“铁拳”行动中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50余个, 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5个。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罚没物品销毁活动并集中公布典型案例,组织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并公布典型案例1791个。举办新闻通气会集中公开“假冒鲜鸭血”“发臭隔夜肉”等6起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 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多元共治体系。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7个部门和单位每年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带动全国各地开展相关活动过百万场, 直接参与4500万余人,辐射人群数以亿计,在全社会营造守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开设“食品领域优秀科普作品展播平台栏目”, 通过图解、音视频、 动漫、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推动移风易俗,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公益广告征集、绘画竞赛、有奖答题等宣传活动1.4万场, 发布传播海报、 图解、视频等各类宣传产品330万次, 社会公众文明消费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提升青少年食品安全意识。指导各地各校积极发挥课堂教学渠道作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将食品安全知识有机融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和化学、生物等课程,引导学生了解食品安全知识,认识合理营养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各地各校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和个人卫生习惯。三是鼓励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建立的12315平台, 2022年共受理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109.06万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4.72万元; 接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34.18万件, 其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案4.87万件。 鼓励各地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下发的《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 结合地区实际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 以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红餐厅”、连锁餐饮企业等为重点对象,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8.48万人次参加, 取得良好效果。

但如您所提到的,部分商家过度逐利忽视安全风险,一些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仍有不足,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影响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我们将牢记使命职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风险排查整治力度。 巩固提升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制度化成果,不断健全完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管控机制。组织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蜂产品、食用植物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风险防控,严查在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中违法添加香精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强化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及大集、庙会等食品安全整治,普及化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二)继续加强食品重点领域监管。深化“铁拳”行动,保持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巩固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果,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以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完成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保健食品企业不低于20%的年度目标。

(三)充分发挥抽检监测作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紧盯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风险,聚焦风险程度高、抽检合格率低、居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加大抽检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提高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出台效率,完善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目录及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对多批次不合格企业依法予以责令停产停业, 直至吊销许可证, 并一律处罚到人。

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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