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376号(农业水利类345号)提案答复的摘要|关于完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监测制度的提案 (农办案〔2023〕38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376号(农业水利类345号)提案答复的摘要|关于完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监测制度的提案 (农办案〔2023〕3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21 10:13:17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933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监测制度提案答复的摘要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案〔2023〕38号
发布日期 2023-08-18 生效日期 2023-08-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王静等4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监测制度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常规农药速测,与禁用农药速测形成互补

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基于酶抑制原理的速测技术广泛用于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自控自检,对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醋类农药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些年,随着高毒农药陆续被禁用并制定严格的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大量其他类型常规农药的登记使用,酶抑制法对禁用农药因灵敏度不够“检不准”、对常规农药因方法原理不适用“检不出”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为弥补漏洞、补齐短板,有关部门加力推进常规农药速测,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速测技术指导。针对各地反映常规农药残留检测产品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遵循自愿申报、规则公开、科学评价、参考使用的原则,在江苏、浙江等省份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我部启动了常规农药残留速测产品评价,引导速测行业形成比质量、比成本的供给体系。根据风险监测结果,筛选需要重点关注的参数,指导地方“什么风险高检什么”。二是压实地方责任。统筹用好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等手段,督促地方强化保障投入。目前,各地普遍认识到强化这项技术手段的重要性,正在积极开展试点。三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市场监管总局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速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鼓励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豇豆、韭菜、芹菜等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下一步,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引导生产者、基层监管者和市场开办者结合农产品种植环节农药使用特点,合理设置速测参数,选择针对性强、性价比高的速测产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把关有力保驾护航。

二、关于支持常规农药速测技术研发,加快相关速测标准制定

一是支持农药速测技术研发。国家历来重视速测科技攻关和产品研发应用,“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安排了快速无损检测设备创制、智能化溯源与预警、多重风险分析与暴露评估等研究任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部署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安排了食品安全保障机理机制基础研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和综合示范等研究任务。通过专项实施,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安全速测产品产业化制造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也启动实施“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将食品安全速测技术研发列入其中。二是制定发布速测方法和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从食品速测操作、信息发布、质量提升、便民服务等方面提供指导。截至2023年5月,已发布40项食品速测方法,其中大部分为胶体金技术,有效提升了食品速测产品准确性。我部组织制定完成速测评价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产品评价管理规范》和速测评价程序《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验证评价程序 胶体金免疫层析定性产品 消线法和比色法》、《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验证评价程序 胶体金免疫层析半定量产品 读数法》、《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验证评价程序 酶抑制法》。下一步,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速测产品应用,持续推动加强速测技术攻关,支持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食用农产品速测方法申报国家标准。

三、加大中央财政扶持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支持我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乡镇是关键一环。我们将深入调研分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工作需求,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3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76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574) 法规动态 (216)
法规解读 (2861) 其他法规 (533)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6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