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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关于印发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76号适用产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市监质监(司)函〔202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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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05 15:59:39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2950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5、76号),质量监督司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76号适用产品目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发布文号 市监质监(司)函〔2023〕70号
发布日期 2023-09-04 生效日期 2023-09-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质量监督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5、76号),质量监督司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76号适用产品目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

2023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76号适用产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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