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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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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14 09:15:01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71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
发布文号 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
发布日期 2023-09-13 生效日期 2023-09-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各流域管理机构。

 地区: 中国 
 标签: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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