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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爱卫〔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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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4 16:44:14  来源: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浏览次数:261
核心提示:2023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福建省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各项重点工作,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健康福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发布单位
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爱卫〔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3-04-14 生效日期 2023-04-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爱卫会,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爱卫〔2021〕2号)要求,省爱卫办会同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全爱卫发〔2023〕1号)精神,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2023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和单位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福建省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各项重点工作,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健康福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打造健康宜居城乡环境

(一)安排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发改委负责)

(二)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三)指导各地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省水利厅负责)

(四)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引导农民群众自主改造提升未达到卫生规范的厕屋,改造不符合建设技术规范的三格化粪池。(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做好客运站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巩固厕所环境整治成果。(省交通运输厅、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巩固旅游厕所革命成果,有序推进旅游厕所按照《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要求进行评定,开展旅游厕所暗访并督促整改工作。(省文旅厅负责)

(五)持续推进农(集)贸市场合理布局和升级改造,全面改善市场经营环境,提升购物体验。(省商务厅负责)

(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七)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省住建厅负责)

(八)强化开展军队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实现“健康强军”工作目标。(省军区保障局牵头,驻闽部队参与)

(九)常态化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开展站段场区清洁活动。改善铁路沿线、车站环境卫生状况,推进高铁垃圾分类管理,全面深化站车“厕所革命”。(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二、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十)开展“传承爱卫新风 欢度健康佳节”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结合爱国卫生月等时间节点、季节特点,广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省爱卫办负责)

(十一)推动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加强城市绿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水平。(省住建厅负责)

(十二)积极参与国家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省卫健委负责)

(十三)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粮食节约行动方案》要求,在省直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等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十四)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深入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省妇联负责)

(十五)落实《军队人员健康素养准则》,提高广大军人健康素养水平。(省军区后勤保障部负责)

三、加强社会健康综合治理

(十六)推动新版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开展新一轮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鼓励全域创建,进一步提升卫生创建质量。(省爱卫办负责)

(十七)指导各地开展村、社区、企业、机关、医院、家庭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建设样板。积极配合国家组织开展2022年度健康城市评价。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省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十八)抓好我省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试点,加强试点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省教育厅负责)

(十九)进一步规范和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试点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省体育局负责)

四、组织开展活动

(一)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省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二)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推广各地各部门在爱国卫生领域的重大举措、特色做法等,推动掀起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潮。(省爱卫办、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福建日报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省卫健委牵头,省总工会等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四)继续举办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系列活动,全方位提升“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影响力。延续并创新开展新年登高、万里福道百万人健步走、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示范活动。(省体育局负责)

(五)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深化“青春自护”“中高考减压”等心理健康服务品牌项目,提高青少年群体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团省委负责)

(六)持续深化“健康中国母亲行动”,线上线下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讲、健康义诊活动,提升妇女健康素养。(省妇联负责)

 地区: 福建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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