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及试点生产经营,现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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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23年 第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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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1-17 | 生效日期 | 2023-11-1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 |
备注 | 解读《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 第9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及试点生产经营,现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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