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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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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01 11:28:34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467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15号)要求,定于2023年11月30日启动2023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11-27 生效日期 2023-11-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市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市科协: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15号)要求,定于2023年11月30日启动2023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2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宣传尚俭、崇信、尽责、共治主题。

(二)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展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成果,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三)推动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良心优品赢得消费者认可,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各区积极落实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

(五)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同心共护、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六)各区、各有关部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

四、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品安全办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天津市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区级层面。各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特色,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启动并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食品相关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主题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区、各部门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中期工作情况于2023年12月13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办,宣传周活动总结于12月28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办。

联系人:夏萌萌  王鸿蕉

电  话:23351171

邮  箱:scjgsab@tj.gov.cn

附件:   天津市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地区: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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