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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7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预制菜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提案 (沪市监提〔2023〕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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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26 09:34:26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1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预制菜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会市消保委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提〔2023〕139号
发布日期 2023-12-25 生效日期 2023-12-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
备注  

黄少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预制菜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会市消保委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预制菜应先预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行为(包括生产企业、餐饮、食堂、超市便利店等)的监管,保障预制菜食品安全,并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研发,提高预制菜产品质量和口感,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更高品质预制菜产品的需求。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制菜产品的客观宣传和引导,并鼓励广大消费者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预制菜的行为进行举报。

此外,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已将《预制菜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列入202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从地方标准角度梳理预制菜生产经营定义,统一预制菜认识,进一步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条件和监管要求。

2.关于预制菜生产严格把控。今年初,针对预制菜行业缺乏全国预制菜生产许可准入规范的情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本着规范预制菜发展,促进长三角预制菜产业化角度出发,牵头长三角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制定公布了《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上海局还出台了审查方案,对预制菜内涵和外延进行了规定,并对增加的冷藏非即食预制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和试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条件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明确,除少部分食品豁免标识营养标签外,其他所有预包装食品应当标示营养标签,其中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该要求也适用上海审查方案规定的预制菜,即相关产品应严格执行营养标签标示要求。

3.关于预制菜市场流向。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制菜经营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经营预制菜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各食品经营者强化食材溯源,抓好品质管控,严守进货查验关、日常管理关,落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关于预制菜宣传。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制菜广告宣传监管,严肃查处虚假广告。要求不得在广告中对预制菜作虚假宣传,满足消费者知情权。严肃查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对商品的提供者、形式、质量等表示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含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违法广告行为。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7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预制菜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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