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煜委员、杨帅教授:
关于《加强新媒体虚假广告监管,捍卫消费者权益的提案》的提案收悉。提案针对新媒体平台上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进一步做好新媒体广告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我局对相关意见建议深表赞同。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治理一直是我局广告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多年来,我局积极牵头并依托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和网信、卫生健康、药品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紧密协作、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新媒体广告监管,较好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举措有:
1.加强虚假违法广告协同监管。多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不断加强各行业虚假违法广告联合监管力度。2023年确定医药保健类商品服务、营养食品、美容化妆等行业作为重点类别,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电视购物广告、商业广告代言活动监管。我局联合市卫健委、市教委、市药监局等成员单位开展医疗(医疗美容)、药品、教育培训等广告整治、打击侵害“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广告集中执法行动、开展涉未成年人广告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案件近2000余件。
2.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针对互联网新媒体广告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研究解决广告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监管力度。2023年,将拼多多、小红书、携程网等互联网平台、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纳入广告监测重点范围,重点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金融等民生领域的广告进行监测,对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2023年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4000余件,占全部广告案件的80%。
3.加强案例曝光和警示宣传。通过我局网站、公众号等进行“典型案例公示”、“案说”,加强警示教育和社会普法宣传。2023年,公布两批次22件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和多批次“铁拳行动”典型广告案例。制作“案说”16篇,宣传普及广告法律法规。
4.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近年来,市消保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就“如何关闭APP广告个性化推送”多次发布相关文章,帮助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3年,市消保委评测了消费者常用APP的十大头部平台,对其隐私政策中涉及的算法推荐、个性化广告推荐等具体条款做了详细研究,明确建议相关企业对其个性化推荐的资讯信息(包含新媒体广告)进行打标,以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采纳你们的提案建议,针对互联网广告监管遇到的新情况、新挑战,积极创新探索互联网广告监管新举措,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互联网广告秩序。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夯实媒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与媒体单位的沟通,加强行政指导,持续更新共享虚假违法广告关键词库信息,指导督促互联网新媒体企业不断完善广告管理制度、机制,发挥技术优势,不断提高广告审核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投诉、举报在线处置(ODR)效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不断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我局将以上海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为契机,继续加强与科研单位和技术公司的合作,加强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广告监测监管智能化水平,切实提高数字治理能力。
3.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加强社会共治。通过持续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强化企业遵法守法责任,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继续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不断优化提高处置流程,切实发挥社会共治力量,破解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监管难题。
衷心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