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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市监办〔202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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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07 16:21:38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91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强化部门内部、跨部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市监办〔2024〕16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生效日期 2024-0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强化部门内部、跨部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持续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积极组织并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不断扩大联合抽查的覆盖面和占比率,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5%,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全部由各市、雄安新区完成),抽查结果及时公示率100%,按时完成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置,提升监管震慑力。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动态调整并公示系统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将调整后的抽查事项及对应的抽查工作指引录入监管平台,调整后的新事项,按照监管层级,积极组织各级及时完成在监管平台中的认领。要结合监管实际,及时充实、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在监管平台中做好新增主体类监管对象的认领、非主体类监管对象导入,并按照行业类别和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标注,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系统管理员要指导、督促本级内设机构管理员对执法人员名录库的管理、调整和维护,根据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通过分类标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分类管理,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检查质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地监管实际,统筹制定本地区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本地区抽查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的目标,并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严格履行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线下、线上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和每次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抽取过程要公开、公正,开展实地检查要规范、严谨。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抽查资料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签字完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三)深化联合抽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坚持“应合尽合、应联尽联”的原则,深入推进系统内部联合抽查,将系统内部检查对象相近、交集度较多的单项抽查检查计划进行优化整合,充分考虑联合的科学性、必要性和有效性,避免无方向、无针对性的大批量盲目随机,提高联合抽查质效。大力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以全省“一业一查”清单为指导,按照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联合抽查,实现对经营主体“一次上门、集中规范、全面整改”,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省局相关业务处室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机制,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监管平台,确保形成监管闭环。省局将通过回访调研、调取抽查数据等方式进行督导,抽查检查结果按时公示情况、后续处置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按照总局年初工作部署要求,省局将于7—8月组织开展对全省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信息专项抽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加强与工信、法院等有关部门沟通,并将抽查检查情况及时推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有力震慑。

(五)加大宣传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监管成效,将双随机抽查的操作流程、检查标准、失信行为惩戒等向社会、经营主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经营主体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要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监管平台相关模块功能进行培训,确保各级管理员、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监管平台功能,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一专多能”的执法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省局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本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各级按时完成年度抽查工作任务,提升本条线的抽查工作成效,确保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要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回访和调研,发现抽查检查走形式、随意录入检查结果等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三)严格抽查纪律。今年是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深化拓展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不断深化联合抽查和差异化抽查模式,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抽查检查行为,减少对经营主体的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严肃抽查检查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权力滥用、寻租和其他不廉洁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省局各项工作报送时间节点要求,按时高质量报送相关数据或工作信息;对随机抽查、监管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也要及时反馈省局。

联 系 人:王燕

联系电话:0311-67568163、67568161(传真)

电子邮箱:xyjgc@hebamr.cn

附件:   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由省局组织的全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x

   2.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由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x

   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省局各业务条线提出的由各市、县(区)完成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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