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标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绿〔2024〕13号 )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安徽省地标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地标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申报认定采取“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建设一批、认定一批”的方式开展,每市限申报2个,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数量较多的市可多申报1个,2024年列入建设期不超过20个。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组织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真正把地理标志、绿色食品叠加效应显著的基地推荐上来。
(二)请各市农业农村局将《安徽省地标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3月31日前报送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陈书红;电话:0551-62611221;邮箱:1426563923@qq.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