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涉农工作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实施全市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见附件1,请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抽查比例、频次、时间要求如期完成抽查任务,并同步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涉及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各区也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级农业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按照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为农药、肥料、种子、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5项,采取区级发起、区级联合抽查方式,各区要统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附件:1.2024年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表
2.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