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旨在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提升消费者对于食品信息的辨识能力。公告从多个方面对食品标签的标注进行了细化与规范,充分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
首先,公告强调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标签标识中的重要性,要求食品企业在预包装食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这些信息。对于多层包装的食品,也要求在最外层包装上进行标注,以确保消费者能够直观、方便地获取到这些信息。
其次,公告对于标注的位置、字体大小、颜色对比等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包括标注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易于查找,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进行标注,以及采用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的形式进行标注等。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标签信息的清晰度和可读性,方便消费者辨识。
此外,公告还针对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以及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等特殊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标注要求。这些要求有助于消费者了解每个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信息,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购买决策。最后,公告鼓励企业改进喷码、打印等日期标注技术和设备,确保标注内容持久清晰。这一举措有助于避免因标签模糊或脱落而导致的消费者误判,进一步提升了食品标签的可靠性。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这一公告是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一次全面优化和规范,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期待食品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并落实这些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透明的食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