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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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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02 10:09:52  来源: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32
核心提示:为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和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抽查类别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3-27 生效日期 2024-03-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为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和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抽查类别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责任处室(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全部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实施,做到“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 100%、应用信用规则率达 95%以上、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 100%,其中部门联合监管率达 40%以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参照《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 2024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确保于11月 30日前完成随机抽查任务。

2.在现场检查环节,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检查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 100%。

3.具体抽查任务在 4月—11月统一随机抽取,若省级部门对抽查类别有变动时则同步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 3月 26日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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