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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函〔202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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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09 09:19:16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18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办函〔2024〕32号
发布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2024-04-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锚定“六个打造”奋斗目标,纵深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健全质量政策,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管理能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优势,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提供坚实有力的质量支撑。

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质量竞争优势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专栏1 质量强市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指标名称

2025年

属性

1

经济质量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21

预期性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3

约束性

3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2

预期性

4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万家)

≥1.2

预期性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指标名称

2025年

属性

5

产业质量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

工业总产值比重(%)

50

预期性

6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86

预期性

7

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7(年均)

预期性

8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0

预期性

9

制定引领产业发展“西安标准”数量(项)

>60

约束性

10

产品、工程、

服务质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8

约束性

11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约束性

12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4

约束性

13

企业质量

省级质量标杆企业数(家)

35

预期性

14

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家)

35

预期性

15

品牌建设

陕西质量奖拥有量(个)

25

约束性

16

西安市质量奖拥有量(个)

≥30

约束性

17

质量基础

设施建设

制定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西安标准数量(项)

100

约束性

18

累计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个)

>150

约束性

19

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立项数(个)

>180

约束性

20

产品、体系、服务认证证书数量新增(张)

3000

预期性

21

质量治理体系

形成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例)

≥50

预期性

22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

≥80

预期性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全市整体质量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二、推动经济质量效益持续发展

(一)强化质量发展创新动能。聚焦建好“双中心”,在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上攻坚发力,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强化大科学装置、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动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中国分院在西安落地,探索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沿途下蛋”机制,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载体。加快推进新技术转化和成果应用,发挥秦创原引领作用,深化“一院一所一校一港一企”创新模式,全面促进硬科技产业化,实施孵化平台培优提质行动,加快建设长安先导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先进技术成果西安转化中心。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强化数字化赋能融合发展,率先引导比亚迪、隆基、铂力特等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示范,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推进两化融合和两业融合发展。依托秦创原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到2025年,实现全市年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3300亿元。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巩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保护。(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调整,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绿色、智能交通装备,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行绿色制造,实施绿色制造名单创建,全面推进涉气工业企业改造提升,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引导绿色消费并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推进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绿色产品监管力度。积极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质量发展利民惠民。以消费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和品牌培育,适应文旅、新能源、智能、时尚等新消费热点,加快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培育“三都四城”城市品牌,办好“西安年·最中国”等文商旅主题消费活动,促进夜间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消费融合发展。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放心消费试点示范。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探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依法从严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区域产业质量竞争力

(四)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聚焦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等六大支柱产业基础质量短板,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强化“四基”技术和重要产品的技术攻关和工程化应用。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制造业关键环节,推动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融合突破,加快提升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等研发和应用。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重点产业质量竞争能力。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完善重点产业链推进体系,强化“链长”服务制,加快优势产业链聚集做强,促进传统产业链提质升级,推进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等六大支柱产业规模力争突破万亿元大关。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管理创新、数字化赋能,扩大规模优势,增强技术优势,加快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发展。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光子、增材制造、卫星应用等新兴产业领域,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系统推进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生态建设。前瞻布局生命健康、类脑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氢能与储能、量子信息等一批未来产业,挖掘关键技术需求,推进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抢占未来产业发展高地。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全面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做强特色农业品牌,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做优做强果业、奶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提升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深度融合型企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质量卓越的产业集群。以高新区为核心,阎良区、西咸新区、航空基地、经开区为重点区域,建设科技自立自强的原始创新策源地、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打造技术、质量、创新策源地,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整合重点产业集群内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加快建立一批新型的第三方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推动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精准发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不断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区域质量引领力。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县)、质量强业建设,实施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争创国家质量创新先导区、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在高新区加大质量创新力度,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在西咸新区、浐灞国际港、渭河两岸地区加快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布局,补齐区域基础设施发展短板。在阎良区、经开区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整合区域资源,强化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在曲江新区、临潼区等相关区县探索建立现代服务经济的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推动涉农区县城乡均衡发展。发挥我市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各城市在产业协同、空间战略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建立质量合作互助机制,推动区域质量协同发展,拓展区域质量发展合作空间。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紧抓东西部产业转移机遇,深化与其他省(区、市)战略合作,拓展区域质量发展合作空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重点产业质量倍增工程

——推进质量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创新载体的平台作用,推进中试平台(基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型平台建设。鼓励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实验室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到2025年,争创领域类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面向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开展数字化质量集成控制应用示范,推动质量策划、控制、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形成一批质量数字化转型赋能试点示范项目。(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质量竞争型企业培育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按照“成熟一家、启动一家”的原则,实施质量竞争型企业培育计划。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20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50家,省级质量标杆企业达到35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全市80家以上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2级,20家企业达到3级以上水平。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10家以上。(市工信局负责)

——打造质量强国标杆。围绕关中城市群国家质量创新先导区建设,积极推进质量治理体制机制和现代质量政策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农产品风险监测、例行监测与专项监测力度,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面向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推行农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抓好猕猴桃、葡萄、石榴、樱桃、中蜂、茯茶、蔬菜、花卉等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面积,打造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示范样板。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冷链监管体系。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食品检验实验室和移动检测平台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程。(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和疫苗储运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零售药店的督导检查。加强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全面提升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依托省药品信息化监管业务平台,完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工业品质量水平。提升工业产品设计能力,鼓励企业加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争创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围绕机械、电子、汽车等行业,提升产品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材料及基础工艺等环节可靠性水平,提高产品品质。推进企业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能力提升,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推动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消费品质量标准,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鼓励企业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鼓励认证机构研发高于通用标准的高端品质认证,面向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机器人、智能家电等新型消费品开展高端

产品认证。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加强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升电子信息、农产品等重点行业出口商品品质。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质量问题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促进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活动,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农安县”1个、省级“农安县”3个。加快推进食品检验实验室和移动检测平台建设,国家和省级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责任分工负责)

——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围绕汽车零部件、建筑及装潢材料、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以及“一老一少”用品的生产企业,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一企一策”,优化质量技术帮扶,推动企业质量标准、质量管控能力提升。到2025年,全市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十三)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参建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程竣工永久性标志牌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追溯。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改进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健全与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和机制。(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建筑材料质量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推广绿色建材产品应用。落实建材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压实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对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建材质量监管,坚持建材“先检后用”,严格执行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等制度,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入工程现场。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打造西安建造新样板。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升级工程,加快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创建品质工程标杆。加强大数据、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动建筑产业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探索建立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装配施工、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整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工程

——开展品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企业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大禹奖、仪祉奖、长安杯奖、雁塔杯奖和文明工地,深入开展交通建设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广先进施工技术成果,鼓励参建人员进行工艺微改进、设备微改造、工法微改良等“三微”创新。(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等全过程质量管控,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采取“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法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与日常质量监管工作相结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智能建造和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绿色建材产品应用等领域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到2035年,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达到100%”。(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优质服务供给

(十六)推动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提升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会议会展等服务能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质量改造提升行动。依托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推进金融核心区、西安研发设计产业高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聚集区建设。依托西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核心平台,推进国际多式联运工程建设。探索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粮食、蔬菜、水果、畜牧等特色农业,推进农资供应配送、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营销、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市场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陕西省分行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建立健全餐饮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品质提升行动,推动多业态融合,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鼓励和规范道路定制客运、网约车、分时租赁、共享单车等新模式发展,提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出行服务。积极推进区县“七个一”工程,构建“一区县一体育品牌”群众赛事格局,按照“4+×”模式,充实体育社会组织。促进网络购物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快“城市15分钟、农村1.5小时”基本公共服务圈建设。强化政务服务功能和质量,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级,提高服务便利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施就业社保服务提质工程,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推进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提升防控传染病传播能力。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持续监测公众对公共服务各领域的关注度和舆论情感倾向,加强跟踪、研判、预警、应对,开展细分领域定位分析,精准施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服务供给扩容提质工程

——实施优质服务建设行动。推动服务行业诚信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加强供应链、会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标准研究制定,加快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商贸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标准供给,建立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劳动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支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与实施推广,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示范标杆。(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服务业质量满意度监测行动。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能力建设,依托市场化、专业化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并逐步扩大质量监测覆盖面,定期发布评价监测结果。持续推进区县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和结果通报。(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在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领域,开展质量标杆企业创建行动。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开展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服务设计、文化创意协同发展,打造高端设计服务企业和品牌。(市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十九)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推动技术专家帮扶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加强品牌建设。(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开展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活动,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推广卓越绩效模式。推动企业实施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质量管理经验。推进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着力打造“西安品牌”。积极培育卓越质量标杆,开展西安市质量品牌标杆企业培育试点,加大对优秀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陕西质量奖、西安市质量奖的培育指导力度,鼓励企业推进品质提升、品种培优、品牌塑造,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大企名企强企。树立西安制造新形象,提升西安农产品知名度,培育一批服务业知名品牌。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中华老字号、陕西老字号、西安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大力宣传、推介西安优秀品牌。动员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支持第三方组织开展西安品牌价值公益性评价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西安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实施西安精品培育行动。夯实西安精品质量基础,建立健全西安精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标识认证制度,支持企业争创中国精品、陕西精品。到2025年,培育省级质量标杆工业企业35家;培育工业品牌试点示范企业35家;培育西安质量品牌企业100家;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新增“鲁班奖”5项、“长安杯”50项、“雁塔杯”150 项。(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以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等产业聚集区为依托,遴选100家中小微企业,发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作用,持续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质量管理培训工程,促进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壮大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首席质量官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培训工作机制,举办首席质量官论坛、高级研修班等活动,实现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全覆盖,新增获证人数500名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市属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推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十二)强化标准引领。鼓励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围绕无人机、集成电路、北斗导航、新兴数字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研究制定一批技术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标准,积极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国家标准验证点。聚焦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组织制定和发布一批西安地方标准。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化建设,支持建设高水平标准化服务平台,提升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标准化解决方案。(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围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产业急需的高准确度和高稳定度计量标准,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力度,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加大对标准物质的研发投入,筹建一批国家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中心。根据国际单位制量子化改革发展和数字化、扁平化量值传递溯源新要求,建立、改造升级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推广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持续深化计量服务区域合作,打造区域资源互补、信息互通、证书互认、监管执法互联的服务平台。加强碳排放、碳交易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建立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强化碳计量要求。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内部最高计量标准,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推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优化检测认证服务质量。推动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和质检机构申报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质检中心,支持建设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智能设备等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开展先进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高端计量仪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研制验证。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聚集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社会力量联合共建,打造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开展检测认证助推质量提升行动,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食品及生物医药等领域企业提供质量诊断、测试检验、认证认可、改进验证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扩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高端品质认证。(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建设全市统一的质量基础设施信息平台,推进产业集聚区、重点园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建设,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集成化水平。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技术机构、行业优势企业参与共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标准制定、计量校准、检测认证等服务。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深入实施“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行动、标准创新引领行动。探索建立区域内关键共性质量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的技术门槛和质量成本。(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西安市计量标准馆建设,申报建设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2个省级质检中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示范。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实现重点产业聚集区、园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全覆盖。积极申建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推进重点产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监测。依托市场化、专业化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围绕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运行监测分析,并逐步扩大质量监测覆盖面,定期发布评价监测结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推进“省级质量认证示范县(区)”创建。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主体和认证机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创建“省级质量认证示范区(县)”1-2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二十六)完善大质量监管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大质量监管工作格局,发挥各方职能,健全统筹发展和安全质量监管机制,形成质量工作合力,提升总体质量运行效能和效益。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和新兴业态等各类对象,加快实现质量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施抽查目录动态管理,优化抽查技术方法,加大流通领域抽查力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环节、全链条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质量政策供给。强化对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落实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建立健全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品牌提升、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推动质量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扶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将质量、安全等要求贯穿到全过程,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机制,探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引导优质优价,促进精准监管。持续开展政府质量奖争创活动,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予以激励。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加强质量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设,打通校企之间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渠道,支持企业人员申报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职称,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完善质量统计和质量水平状况监测与分析体系,开展质量发展竞争力评价。建立质量政策评估机制,强化结果反馈和跟踪改进。(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提升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主要产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质量安全追溯标准。落实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措施,探索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一次都不跑”服务模式和网上办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对重点产品加大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及重点服务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强化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优化进口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高新技术产业原材料检验监管,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多元供给。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开展质量分级分类监管,推进质量失信记分和评价。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质量竞争、优胜劣汰。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深化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强化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全面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专业机构提供标准制定、品牌建设、比较试验、质量管理、消费评价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强化认证机构监管,注重发挥认证检测对保证质量安全的促进作用,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各类质量监测、违法案例和消费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引导消费者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以“全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科普日”等活动为载体,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统筹推进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执法专业人才并建立综合执法人才库,贯彻首席质量官制度,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检验检测、评估审查、检查核查、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等重点专业领域,培养引进一批“高精尖缺”质量人才。(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质量国际合作。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质量国际合作交流,积极承办国际性质量会议,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等合作,树立“西安制造”“西安建造”“西安服务”新形象。推动区域质量合作协同联动,积极联合关中城市群共促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市内机构参与制定“西安标准”,大力推进“西安认证”,推动质量技术规则联通、贯通、融通。围绕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加快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衔接,促进产品、服务、技术、标准“走出去”,提高“西安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兼容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 质量治理水平提升工程

——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建设集投诉举报、智能管控、应急维权指挥、大数据分析运用、多维信息可视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场监管指挥平台,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实施放心消费创建宣传行动。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培育省、市、区(县)三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强化组织保障

(三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和质量强市、质量强区(县)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部门要结合区域定位、自身优势和工作职责,采取务实举措,强化质量工作配套资金保障,促进产业、财政、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方案中提出的发展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圆满完成,深入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区(县)向纵深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将学习宣传《纲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把质量强市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营造质量强市建设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质量月”等活动,引导优质企业、高等院校及科技智库、社科智库参与质量文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西安特色的质量文化展示空间。深入传播质量知识,讲好西安质量故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质量、创造质量的城市品质生活的质量价值新风尚。推动形成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落实质量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省质量工作督查考核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加大对考核优秀地区的宣传力度,对纲要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建立纲要贯彻落实评估机制,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政办函[2024]32号.pdf

 

 地区: 西安市 
 标签: 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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