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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市监函〔2024〕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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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09 15:28:42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91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省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市监函〔2024〕50 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生效日期 2024-05-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数据应用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省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一)及时制定抽查计划。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按照5%的抽查比例,从上一年度存续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检查。各市(州)局要按照省局《计划》,结合本地区监管重点、专项工作部署等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2月29日前向省局备案,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结合本地区监管实际动态调整,调整后应及时公示。全年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

(二)实现《清单》事项全覆盖。省局统筹制定的《清单》已明确各抽查事项的监管事权层级,《计划》覆盖《清单》全部抽查事项,并明确省局抽查任务的具体比例(数量),以及市(州)局抽查任务的具体比例(数量)。各市(州)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覆盖本地区有监管事权的《清单》全部抽查事项。因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本地区无相应事项检查对象的,相关市(州)局应在本地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中予以注明,并按业务条线上报有关情况。

(三)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常态化、全覆盖运用,扩大“警示监测+随机抽查”事项范围。一般领域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水平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重点领域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优化完善本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四新经济”企业要实行包容审慎、差异化柔性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要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信用风险高的,要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统筹推进年度抽查任务

(一)统筹合并抽查任务。除特殊情况外,省局各相关处室要在4月底前将省级统筹的双随机抽查任务下发完毕,按业务条线加强对市(州)局工作指导,强化工作统筹,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尽联”原则,推动各级、各类抽查任务合并实施。检查对象为各类经营主体的,要将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与本业务条线抽查任务合并实施;检查对象为非经营主体的,各抽查任务的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原则上也应合并实施,变多次检查为一次检查,变分散检查为联合检查,实现更高水平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合理分配执法力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执法检查力量进行研判分析,合理布置各类抽查任务,科学统筹调配执法力量,避免发生因任务不均衡、区域分布不均衡、扎堆抽查检查造成检查质量下降等情况。鼓励各级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管机制,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移动监管等智能化监管、移动监管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抽查检查效率,减轻基层执法检查人员负担。

(三)强化抽查结果公示。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对象完成检查后,应于该次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内,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应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后续监管执法衔接,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随机抽查、依法处置、信息公示”的监管执法闭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省局各相关处室要按业务条线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各市(州)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市(州)局要及时反馈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省局将适时对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

(二)提升抽查质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规范化工作,加强双随机监管工作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级执法人员要按照《指引》规范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执法检查要全程记录,依法、审慎、准确判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避免误判、误录,不得发生因误判检查结果给经营主体带来负面影响等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工作原则,对未履行、不当履2024-02-06 09:11:512024-02-06 09:11:51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加强督办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积累经验,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各市(州)局和省局各相关处室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本条线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并反馈至省局信用监管处。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doc

   附件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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